江苏省泗洪县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泗洪县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泗洪及教育概况
江苏省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下游,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万,是中国著名的白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也是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之一。
近年来,泗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聚焦立德树人,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合作办学,激发办学活力,积极引进省内教育发达地区优质资源,奋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县教育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鲜明态势。目前,全县共有普通高中8所、中职3所、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6所、小学15所、幼儿园103所,在校生21.2万人、在校教职工1.3万人。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含2023年、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段须为学科教学(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应届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院系级以上“优秀毕业生”;
(2)获院系级以上三等以上专业奖学金;
(3)获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称号;
(4)获校级以上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泗洪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各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考察标准、体检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设置考点2个,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短信回复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每个考点报名结束之日13:00前。
报名网址(扫码右侧二维码进入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②每一个考点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③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该报名考点资格复审结束前现场提出陈述申辩。
(三)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计划安排如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华老师18351592237 王老师17775270711)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高校毕业生除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NTCE的考生,须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报考岗位教师资格证;④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报考10-22岗位考生须提供《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要求所须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按顺序放置。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资格复审现场公布。
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情况,按照1:3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高中各学科及体育专业学科因资格审核未通过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进行考试。招聘计划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由泗洪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学科需求,调整到其他考点的招聘计划中,具体调剂情况将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将于各考点考试前进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在资格复审后择日进行,详细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原则上采取演课(试讲)形式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课形式,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进行笔试的岗位,如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现场另行安排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另行安排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人员,不得再继续参加其他任何一个考点的考试。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考察合格人选签订双向就业协议,以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协议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开选岗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学籍档案材料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527-86239269。
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附件:《岗位简介表》
http://www.sihong.gov.cn/sihong/tzgg/202411/ec661d81645043a4b501dffb6f84aaa0.shtml
常州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常州工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2.身心健康。
3.学历学位要求: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年龄、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2024年11月21日17: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2024年11月22日11:00
3.对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2024年11月22日14:00
4.交费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2024年11月22日15: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岗位要求仔细填写相关信息。
2.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及时交费并查看交费状态。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踩点”交费(临近交费截止时间时才进行交费操作)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亦由报名人员自负。
4.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交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已交纳费用但未参加考试者,费用不予退还。
5.如未达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在http://czks.czrsj.cn/“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u.cn/)通知公告栏。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第二阶段为面试。
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高校事业发展的潜力。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
本次招聘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通知公告栏发布考核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① 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身份证;
③ 报考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常州工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方式:按常州工学院A类雇员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对于在公示期结束后30天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入职所需相关材料的人员,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519-88510066 王老师,0519-88510062 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8510052 陆老师
https://www.czu.cn/2024/1113/c6a15214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