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面向2025届毕业生 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硬核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力“打造新时代崇学通州,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 )、通州人力资源网(www.nttzrcw.com)、通州区教育云平台(www.jstzjy.net)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4.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教育类研究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
5.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4)2025年毕业的南通市通州区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并在部分高校设现场咨询点。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通州区教育云平台(www.jstzjy.net)。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1月22日09:00~11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11月22日09:00~11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1月22日09:00~11月28日17:30。
现场咨询点: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第二教学楼;现场咨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00~11:30。
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本部博远楼;现场咨询时间:2024年11月23日09:00~11:30。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招聘大厅;现场咨询时间:2024年11月24日09:00~11:30。
现场咨询时间、地点若有变化,详见现场指示牌。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异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其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13962869556、13506288518。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面向研究生,开考比例1: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告。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30日9:00起至资格复审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面试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考试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负责。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8:00~9:30,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躬习楼三楼。资格复审要求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对外公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原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若暂未取得,可不提供);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及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以及其他相关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被取消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考核组现场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是通过适岗评价,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通过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时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模拟上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与其签订初步协议,收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须参加招聘单位不少于2周的跟岗实习,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跟岗实习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于2025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入职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南通市通州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办法(2024年摘要)》各项待遇(附件2)。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或者跟岗实习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并给予指导,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6125999(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
0513-68977872(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513-86541308(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13962869556、13862959492(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1.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通州区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办法(2024年摘要)
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溧阳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1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8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分团委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2.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时),可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时),可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七)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1月2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八)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大学官网站(https://rsc.nuaa.edu.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jszp.nuaa.edu.cn)
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liyang.gov.cn)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jszp.nuaa.edu.cn/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00-11月25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4.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或信息错误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
6.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报名结束之后将统一进行资格初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材料不全或信息错误者不予通过审核,审核状态可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jszp.nuaa.edu.cn/)查询。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心理测试、小组面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jszp.nuaa.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专项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合格线为50分(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网站(https://jszp.nuaa.edu.cn/)公布。
3.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小组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心理测试
主要以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在小组面试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读证明(盖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③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④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报考人员立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⑤如因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则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小组面试
1.按照我校制定的小组面试办法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2.小组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小组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3.在小组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小组面试总成绩(小组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小组面试成绩×60%)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等。
2.综合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六)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小组面试总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小组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综合面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任专职辅导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须在我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郭老师黄老师电话:025-84896867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9-889700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4891546
八、本公告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溧阳市高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