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求,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1. 保山市户籍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
2. 保山市户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保山市户籍男50周岁和女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
4. 保山市户籍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 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条件
五、报名程序
六、面试和聘用
七、基本待遇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