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 )要求,对以下新增项目进行公示,费用由患者全额支付,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1、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30日
公示7个工作日后,于2024年10月1日执行,公示期间,如您对医疗服务价格试行项目的收费有疑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2997816,联系人:于小姐。
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