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寒假时间!天津三部门最新提示!
政务
2025-01-06 21:13
天津
寒假马上就要来啦!
去年6月
市教委公布
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教学行政历
其中
义务教育学校
将于1月12日开始放寒假
普通高中学校
将于1月19日开始放寒假
现将天津市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教学行政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学期于2024年9月1日(周日)开学,2025年1月11日(周六)结束本学期工作。2025年1月12日(周日)至2月16日(周日)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25年2月17日(周一)开学,2025年7月6日(周日)结束本学期工作。2025年7月7日(周一)至8月31日(周日)放暑假。第一学期于2024年9月1日(周日)开学,2025年1月18日(周六)结束本学期工作。2025年1月19日(周日)至2月16日(周日)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25年2月17日(周一)开学,2025年7月13日(周日)结束本学期工作。2025年7月14日(周一)至8月31日(周日)放暑假。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寒假之旅即将开启,首先祝同学们假期愉快,新年快乐!文明是城市的名片,假期中,请家长和同学们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践行者,携手涵育文明交通理念,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冬季雪雾天气多发,家长在湿滑路面行车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与周边车辆时刻保持安全距离,行驶途中做到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假期里家庭自驾出游增多,要严格遵守“一人一座”,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算一名乘员。车辆在路边停稳后,家长应督促孩子在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后,再打开车门,以防“开门杀”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乘坐公共汽车时,同学们应做到不在车厢内打闹或将肢体伸出车外以及向外抛掷物品,还应注意在站牌候车点候车,有序上下车,下车时要观察周边情况,不要猛跑,以免和行驶中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应监督孩子“足龄”再骑行相应车辆。达到年龄标准的学生,在骑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行非机动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与机动车并行,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骑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提前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双手离把、手中持物、互相追逐,以免引发危险。同时,要注意礼让行人,保障通行安全。步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要集中注意力,不要听音乐、低头玩手机、玩游戏、看书或者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事情,且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低龄儿童过马路时,家长应时刻让孩子处于自己的保护之下,在没有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不能够上道路通行,请家长以身作则并监督孩子,避免在道路上滑行、玩耍而发生危险。步行经过路幅较宽且分段设有行人信号灯的路口,应严格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文明交通,携手共创。请各位家长、同学在出行过程中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汇聚文明交通正能量,一路安全“童”行。
编辑:刘怡
来源:天津发布、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