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了!莆田一男一女祭墓被抓!这下惨了…

民生   2024-12-22 23:58   福建  


网络配图


今天是冬至

它既是一个重要的节气

也是民间传统祭祖节日


导语

近期,气温骤降,气候干燥。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冬至期间,我县森林火险等级较高,野外活动用火点多、面广,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 



县政府于12月18日

发布了《禁火令》

(第77号仙游县人民政府令)

决定从2024年12月21日起

至2025年1月5日止

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然而

仍有个别市民

在上山祭扫坟墓期间

因用火不慎导致火灾

引发森林火警



案例一:园庄镇林某某引发森林火警




2024年12月21日9时许,园庄镇洋村村村民林某某(女,56岁)在该村大坪山祭墓过程中使用打火机烧杂草和蚂蚁巢不慎引发森林火警,目前公安机关和林业执法已介入调查。

来源:仙游微事



案例二:榜头镇陈某引发森林火警




12月21日11时许,榜头镇紫洋村村民陈某(男,40岁)在榜头镇后坂村祭拜扫墓清杂不慎引发森林火警,目前公安机关和林业执法已介入调查。





公安和林业执法部门提醒




当前,森林火险形势异常严峻。天干物燥,地表枯枝落叶堆积,加上野外风力大,火星很容易落到可燃物上,烧田埂、烧纸钱、吸烟、野炊等行为,一不小心就会引火烧山。再次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切莫以身试法。




《禁火令》“七不准”




不准在林区和林区边缘开荒种地、烧灰积肥、烧田土、烧秸秆等;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焚烧香、纸、烛和燃放鞭炮;不准乱丢烟头、火种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点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生火煮饭、取暖;不准林区内打猎及火攻驱兽;不准在林区有爆破、炼山等一切野外用火。


冬至祭祖扫墓

若违规违法用火而引发山火

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冬至追思

贵在心意

绿色祭扫

从我做起

天干物燥

请务必严格遵守“禁火令”


-END-


源 | 仙游微事、仙游县人民政府、仙游县公安局森林警察









在看点一下,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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