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里的宋农︱山水人村和谐相融
机动车号牌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按规定悬挂号牌,并且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但有的驾驶员为了逃避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自作聪明遮挡号牌,无视违法违规可能带来的“大祸患”。近日,秀山交巡警查处了一起货车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27日,秀山县交巡警大队民警与秀山县交通执法支队在国道319线官庄街道加油站超限检查站路段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车头的号牌上覆盖了一条毛巾,涉嫌故意遮挡号牌,随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驾驶员姚某承认为了逃避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用毛巾故意遮挡号牌。交巡警依法对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当场消除违法状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故意遮挡号牌危害大
交巡警严查!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01妨碍交警公正执法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会造成路面设备无法取证并记录,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交警公正执法。
02合法权益受到威胁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污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目击证人、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实号牌,给警方的侦破工作增加难度,受害者合法权益受到威胁。
03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因遮挡、污损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会严重干扰正常的通行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心理压力,威胁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04增加交通事故隐患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可能就会实施超载运输、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加肆无忌惮地违反交通法规,从而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秀山交巡警提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污损号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增大事故风险隐患,请广大驾驶人遵规守法出行,安全文明驾驶。
图文:秀山交巡警大队
来源:平安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