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一母亲为孩子上学买假房产证,违法!
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微信联系制作假证人员(已被外地公安机关处理),并提供所借房产证的相关信息,后通过微信支付给制作假证人员500元钱。制作假证人员制证完毕后通过快递方式将假的房产证邮寄给张某。后犯罪嫌疑人张某使用假的房产证给孩子办理了入学,未再用作其他用途。
案件移送后,经凌海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化名)主观上具备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形式上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