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经典|沈曾植书札专题
来源:中国书法报
沈曾植像
编
者
按
寐
叟
书
札
研
究
沈曾植书法述论
徐全胜
01
方鸿渐到了苏家……壁上挂的字画里有沈子培所写屏条,录的黄山谷诗,第一句道:“花气熏人欲破禅。”鸿渐看了,会心不远,觉得和尚们闻到窗外这种花香,确已犯戒,与吃荤相去无几了。他把客堂里的书画古玩反复看了三遍,正想沈子培写“人”字的捺脚活像北平老妈子缠的小脚,上面那样粗挺的腿,下面忽然微乎其微的一顿,就完事了,也算是脚的!
沈曾植书黄山谷《题落星寺(其一)》
按所述虽为小说中事,然颇有事实依据。沈氏好黄山谷诗,《石遗室诗话》中已有记载;而晚年寓居上海始鬻字,故沪上文雅之士如苏文纨家悬其屏条,固不足怪。钱氏民国时长期在上海,当见过沈氏书作,所谓“‘人’字的捺脚”,其用笔特征在光绪己亥庚子与陈衍书札中即有表现(试比较下图诸字捺脚),陈、沈二人交谊深厚,陈、钱二人谈论中尝论及沈书,亦殊有可能。不过小说毕竟是小说,其实各时期沈书的“人”字各不相同,甚至同一幅字中亦不一律,不可一概而论。
沈曾植《与陈衍》札
沈曾植所书捺脚
《钱锺书日记》1933年12月12日略云:
蒙文通称余文格在北宋大家以上,其意可感,其说则谬。予上下九千年,胸中绝无秦汉唐宋之畛域,既非下棋之以先着逞强,亦异积薪之以后来居上,自无町畦之执。虽周情孔思,一以贯之可也,更何有于北宋!……高论不根,虽能识曲,未为听真,余故曰好之者不如知之者也。
五十年后,钱氏复谓:“我不是学者,我只是通人。”宜其以“无町畦之执”自许。现代史学大家钱穆(1895—1990)曾倡言:“中国学问主通不主专,故中国学术界贵通人,不贵专家。”此为晚清民国学界共识,与今日只贵专家固不可同年而语。沈曾植被公认为一代通儒,早在光绪六年庚辰会试时,主考官翁同龢(1830—1904)“尤重沈卷为通人”。沈曾植去世后,张元济作挽联云“折衷今古,无愧通儒,岂当世新旧各家所能几及”,可谓的评。其门人唐文治亦云:
先生于学无所不精,囊采六经,出入百家诸子,贯天人之奥,会中西之通。尝语余:“为学之道,贵乎知类通达,开物成务,若拘虚一隅,何为者?”今所传先生之作,一鳞一爪耳,而论者多以乾、嘉诸老拟先生,其测先生者浅矣。
沈氏反对“拘虚一隅”,犹钱锺书之鄙薄“町畦之执”,通儒眼光,自无不同。至其平生究心内政外交,“用儒学巨子守南昌”“金石碑板、书画声律,特以余事及之”,时人谓“综所行,宜合文苑儒林为一传”“循吏儒林堪合传”,则又非一般文人学者所能企及。沈氏于书学与其他学问一样,与时俱进,掉臂独行,博观约取,厚积薄发,不断求新求变之迹,于此数百首函札中在在可见。
02
《匏瓜庵谈艺录》有一段妙语:
郑道昭、黄鲁直,都是道门中人。谢生云:“书画都与道近。东坡亦晓道家秘术。‘清四家’无道法,作画但有笔墨而无生气。吴某是其余孽。”余曰:“噤声,噤声。”
书画与道近,此真见道语。马一浮即以为寐叟平生成就得力于佛学,《海日楼文集跋》云:“浮惟先生之学盖得力于释藏,故于名理渊薮能探其幽微。”其跋寐叟绝笔联,亦归诸释氏:“豪端舍利见分身,动指舒光总入神。若使诸尘三昧起,金刚正眼属何人。此寐叟临迁化日所书,盖非定慧力不能尔。后之见者,当作绕塔想,使其因此得见先生,不殊三日耳聋也。”
沈曾植绝笔七言联
沙孟海文有所谓“像释子悟道般的,把书学的秘奥‘一旦豁然贯通’了”之说。冯煦跋绝笔联:“此楹帖为垂没前数小时所书,神采奕奕,无衰飒象,盖乙厂学佛有得之证也。”莫永贞题跋:“及观此幅,风神峻整,虽在疾革而精气不衰,则又归功佛学,而非论笔法家所能企及也。”亦皆将其书法成就归功于学佛。
王蘧常《忆沈寐叟师》结笔云:“总之,师之书法,雄奇万变,实由读破万卷书而来。所以予先论师之学问,然后再及于书,后之学先生书者,其在斯乎。”此固是正法眼藏。按学书须有学问道义加持,山谷早言之。山谷题跋有云:“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可谓至理名言。博采众长,要心知其意,成自家面目,若拘泥一笔一画之似前人则殆矣。释惠洪《石门文字禅》卷二十三《昭默禅师序》有云:“李北海以字画之工,而世多法其书,北海笑曰:‘学我者拙,似我者死。’”李北海“似我者死”一语,遂为后世艺家口头禅。黄山谷亦云:“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书虽棋鞠等技,非得不传之妙,未易工也。”寐叟深知此意,晚年兼治碑帖,融化贯彻,得心应手,卓然名家。其论书笔记云:“余尝论王右军、大令以来书家,超逸绝尘惟颜鲁公、杨少师,相望数百年,若亲见逸少。又知得于手而应于心,乃轮扁不传之妙。”盖深有味乎庄生心手相应之旨。康有为晚年在沪上与寐叟论书,亦主张统一南帖北碑,两人书学理念颇为契合。
03
鉴寐叟书者多言分期,如云早期、中期、晚期书,或某岁以前或以后所书,等等。此于一般书家固可如是,然尚有所不足。民国间有收藏家宝寐阁主蔡晨笙,已能据手迹定沈书年份,鲜有人能及。王蘧常《宝寐阁记》记其人,略云:
鄞蔡晨笙先生,隐于贾而耆古今人书,能精别高下。中岁以后,乃独尊吾师沈寐叟,尤喜其晚年所作,大至丰碑巨障,细至零缣断札,无不收,收必精褫褙、详疏记,无虑数百轴,皆朱钤曰“宝寐阁”。……叟书多赝作,先生能望气辨之。收叟书者,皆欲得先生一言为取去。叟书晚有奇悟,愈晚愈变,愈变愈怪伟。先生能按手迹定年岁,不少爽。
按蔡氏藏品近年颇有散出,一般为寐叟晚年居沪作遗老时所书,中壮年时书作较少。
《东轩翰墨》所收书札321首,通籍后为京官时期(光绪辛巳至丁酉,三十二岁至四十八岁)49首,仅占六分之一不到,但此时期墨迹存世不多,尤为难得。出都至复职时期(光绪戊戌至壬寅,四十九岁至五十三岁)108首,外任时期(癸卯至庚戌,五十四岁至六十一岁)49首,两部分相加得157首,约占一半。遗老时期(辛亥以后六十二岁至七十三岁)手札115首,超过三分之一。
沈曾植《与吴庆坻》札
《上海图书馆藏沈曾植手札——东轩翰墨》
许全胜 编纂
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
书信编年,首先需要考证内容,不能“望气辨之”。本编年图录,既依据各种内证考其年岁,又参考现存其他各种手稿、题跋墨迹等数据为旁证,互相参观,反复推敲。在鉴定实践中,可知某些年份,亦非一种字体风格,如光绪丁亥与李慈铭札为行草书,而与夫人李逸静则以行楷书,略参颜意。如不考其札语,纯以望气辨之,则莫衷一是矣。尝见有考嘉兴博物馆藏《护德瓶斋笔记二则》手稿者,误以文章作于光绪壬午至癸未间(1882—1883),遂疑其黄道周风格始于彼时。殊不知此文虽记光绪辛巳(1881)秋间其业师高伟曾归道山事,实为晚年追记者,非光绪间所作。沈氏晚年回忆文章颇多,此特其一耳。而此手稿,一望知为民国己未(1919)后所作。故辨书风与审文章,二者理当并行不悖,有时在书作内容无考据线索时,“望气”断年反而更重要。
沈曾植《护德瓶斋笔记二则》
昔王世贞不善书而好谈书法,见讥于朱国桢。王羲之《书论》云:“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上图藏札内容丰富,书法精彩。笔者既非善鉴,亦不善写。尝试编年,实属草创。罅漏疏忽,在所难免。并世高明,幸垂教焉。
(本文为许全胜编纂《东轩翰墨》导言,原载《中国书法报》第415期第6版,有删节)
“寐草”是怎样炼成的?
——品读沈曾植《东轩翰墨》断想
王 谦
对晚清通人书家沈曾植晚年书风的“寐草”命名,在书法界颇见流传。复旦大学许全胜教授纂《东轩翰墨》于2022年10月甫一出版,即成为书法界、文史界一大关注热点,更为研究“寐草”成功路径提供了上佳的材料。
《东轩翰墨》收录上海图书馆藏沈曾植翰札321通,与通函者40人,均为首次公开。以编年而排比先后,内容涉及家庭生活、师友交流、金石书画、古籍鉴藏、国事时政等方面,时间自光绪七年(1881)辛巳冬与李逸静夫人书,讫民国十一年(1922)壬戌九月二十七日与刘承干书,离其逝世仅数日,前后跨度逾四十年,涵盖沈氏通籍后的五个时期,即:京官时期(1880—1897),任职两湖书院时期(1898—1900),南洋公学与回京复职时期(1901—1902),简放外任时期(1903—1910),遗老时期(1911—1922)。
由《东轩翰墨》所收各时期翰札,既可寻觅沈曾植与友人、家人日常通信之细节,更可近距离考察他在书法取法中的历时变化,这正是《东轩翰墨》对广大书家和学者的最大价值所在。研究前人书法,当代人虽享有文献出版及网络发达之红利,得以高效率搜寻、爬梳资料,但主要仍需依靠自己的眼睛和大脑来进行判断,才不至于阿从众人。
01
关于书法话题的交流
谈及书法的翰札在全书中所占比例不大。姑以见于第一、第五时期者为例,第一时期有三件与友人交流碑帖鉴赏、收藏的内容,即第20首致吴士鉴札(1891年/141页),论述《关胜颂德碑》、永定造像;第22首致叶昌炽札(1892年/142页),“《灵泉寺碑》奉缴,弟处记有此碑而徧检未得。筱山云,其石在《中州集古录》著之。弟检黄氏刻本,却未得也”;第26首致吴庆坻札(1893年/146页),向对方商借《金石萃编》。第五时期,则有第286首致吴庆坻札(1917年/787页),向对方讲“新拓得钱唐《阁帖》”的情况;第288首致吴庆坻札(1917年/789页),“承惠《阁帖》两部”,“《阁帖》宋刻不疑”;第294首致张元济札(1917年/802页),“《鼎帖》伪本无足取”,等等。
图1 致罗振玉札
书中有两则值得重视的内容:一件是属于第四时期的第203首致罗振玉札(1911年/611至617页),此札述及自己的甲骨文收藏:“旧所得亦有四五十枚,甲、骨皆有之,无人能拓,遂多年未启视,此事遂让公先鞭。读公书,钦且妬也。”一件是属于第五时期的第242首(图1)致罗振玉札(1914年/695至704页),“今日得正月廿七书并《流沙坠简》样张,展视焕然,乃与平生据石刻金文悬拟梦想仪型不异,用此知古今不隔,神理常存”“《坠简》中不知有章草否?有今隶否?续有印出,仍望再示数纸”。这两则内容,近年学者论文中已屡被引用,此番睹其原札真容,如与古人晤对,声息相接。
由此书中直接谈论书法者较少这一点,是否可以说沈氏仅在与友朋聚谈时才较多论及书法?其实不能如此下断语,因为在由上海博物馆收藏的这321件翰札之外,散藏在外者尚多,未获全观,便不可遽下断语。
02
关于“早年取法包世臣”
仔细欣赏、考察此321件书札,会对当下书法理论界一些类似于“共识”的观点产生反证作用。有关沈曾植习书情况,“初学包世臣”或“早年取法包世臣”便是流行观点之一。
依通常的看法,沈曾植中年之前书法受包世臣影响。但是,细读第一时期“京官时期”的翰札,可以得出层次更为丰富的结论。将沈氏书法与包世臣书法比较,在用笔的重拙、下按方面和部分圆折用笔处具有相同之处,结体上则有明显区别,包氏字形呈竖势,沈氏字形呈横势。并且,沈氏在结体上呈现横势的同时,又明显有赵孟頫小楷的体势特点。揆诸常理,应是自幼及长为科举考试而做的常规书法功课使然。由此可以说,沈氏书法取法包世臣,主要在于用笔而非结体,但是即便在用笔上也未全袭包氏,因为他在结体上横向撑开的特点,又与同样凸显横向主笔的黄庭坚的行楷发生对接,于是很自然地又吸收了黄氏的用笔特点。具体分析其第一时期翰札,还能看出更细致的信息:其中既有颇近包世臣书风之作,如第1首致李逸静夫人(1881年/79页)较近于包世臣,第5首(图2)致李慈铭札(1887年/92页)极近于包世臣,但是再看位于两者之间的第2首(图3)致汪康年札(1882年/83页),包氏面目却又退居次席,赵孟頫小楷的成分更为明显;第6首(图4)致李逸静札(1887年/93页)更呈现出另外一种在沈氏小字中较为罕见的面目,即结体、气象类似颜真卿大楷,而横长画近于黄庭竖,即颜中有黄意,而与包世臣完全绝缘。(多说一句,现代书家沙孟海晚年颜体大楷与此面目近似。)
图2 致李慈铭札(第5首)
图3 致汪康年札(第2首)
图4 致李逸静札(第6首)
上面是说沈曾植中年并未全取包世臣,但在另一方面,沈氏对包世臣的取法并不仅限于中年时期,由翰札可见,在其一生中,对包世臣的取法其实贯穿了由中年到晚年长达40年的书写历程,在每一个时期,都有与包氏行草书神、貌均极相似的作品,所不同者,是晚年作品同时增加了些许章草的劲爽用笔。可以这样说,对包世臣的取法,是沈氏书法恒年不变的“里子”,而在“面子”上,则伴随着中年时期呈横势、晚年横势稍有减弱的变化,越近晚年,对宋人的取法越减少,取法碑刻的成分越见增加。
具体考察书法体势的变化,可以看到1900年前后翰札字形已渐趋竖长,不论行间紧密还是疏朗,即便字距极紧,单字字形也极少见到横扁者。再说得具体一些,则以第132首(图5)(1901年/423至425页)为分界,此札字形的竖扁比例均匀中庸,此前此后则距此愈远愈对照明显。
图5 致李逸静札(第132首)
吴郁生(1854—1940)为沈曾植绝笔联题跋中说:“乙盦于学无所不通,沈酣于金石,忠义之气郁勃于中,而偶发于书。故其书奇崛,摆脱恒蹊,按之规矩,亦无不中。尝与余言:‘平日瓣香安吴’,余谓:‘君书格在安吴上,以所得不独在书也。’”顷由宋人沈作喆《寓简》中读到一语:“学书者谓凡书贵能通变,盖书中得仙手也,得法后自变其体,乃得传世耳。”验以沈曾植一生书法实践,诚不我欺。
03
被忽视与被曲解的取法
以往学者研究沈氏书法的取法路径,似未见言及取法米芾行书。翻开《东轩翰墨》,只要致力于撷取细节,就能清晰地发现沈氏对米芾的取法,而且这一取法持续时间相对较长。
比如,在第二时期,偶见呈现较鲜明米芾书势者,如第50首致丁立钧札(1989年/209页),小字行书时显米芾结字、用笔特点,字中的长竖、长竖钩,多向下偏右反笔写出,入笔较细而重按笔后收笔或出钩。在第四时期,第166首(图6)致李逸静札(1905年/511至514页),大有米芾书意,为全书321札中最鲜明者;第167首(图7)致李逸静札(1905年/515至516页)、第168首致李逸静札(1905年/517至518页)亦微有米意;第176首(1906年/549至550页),亦为致李逸静札,书风与第166首相同,米意甚浓。再看第五时期,第215首致李逸静(1911年/649至652页),王羲之帖派书风,融入米芾结字、笔意。
图6 致李逸静札(第166首)
图7 致李逸静札(第176首)
图8 致李慈铭札(第7首)
多位学者认为,沈曾植晚年开始受黄道周书法的影响,并攻书章草,但在沈氏第一时期的第7首(图8)致李慈铭札(1888年/99页)中,已明显是章草笔法,字势横画向右上倾斜明显,在整体面目上显露黄道周一路书风。第二时期,小字行楷,多横向取势,长横、长捺极舒展,转角多用方笔,居前的翰札面目颇类黄道周,尤以第52首致丁立钧札(1898年/217至219页)、第54首致汪康年札(1898年/221至224页)最为鲜明。但在总体的字形上,仍保持横宽之势,且越往后,字体越显露出晚年“寐草”的结字和用笔特点。
总的来看,与其说沈曾植在晚年受黄道周的影响,不如说在他中年时期的信札中已可见到黄氏书风,但又并不单纯学黄,而是参合颜真卿、黄庭坚笔意,同时也有章草的部分。换言之,一方面是沈曾植取法黄道周并非晚年才发生,一方面是黄道周对他的影响并没有多么大。
04
别开生面的博采众妙
《东轩翰墨》还给人一个有趣的发现:一方面,翰札中呈现的多种面貌特点并非仅在一段时间内维持,而是在其早期、中期、晚期的书写中都可找到相同特点的书写;另一方面,在较短的时间内,即便是邻近日期所书,在整体书风一致的情况下,竟也同时显现不同的取法。
以第一时期为例,楷势较工的小字,写得十分整饬,字势近赵孟頫,而用笔提按过之,近于唐楷,这一特点体现最明显的为第23(图9)首致丁立钧札(1892年/142页)。此外,如第34首、第35首致丁立钧札(1894年/157、158页),极有“大王”法帖气质;第37首(图10)致丁立钧札(1895年/162页),结字、用笔有明显苏东坡行书面目;第44首致吴庆坻札(1896年/177页),字有“二王”笔意,部分字有米芾结字特点。这一时期,也有数札是唐人写经面目,长捺笔多呈腰部向上拱起、继之大力下压出波收笔。
图9 致丁立钧札(第23首)
图10 致丁立钧札(第37首)
沈氏书法往往融多处取法来源于一体,很难指明必是出自某一家或某一碑帖,而是博取众妙,综合为用。如第66首致李逸静札(1899年/263至265页),为较工致的小楷书,结字在此前取法赵孟頫小楷的基础上,意态有锺繇楷意,而点画眉目之间则取法唐人写经,字中主笔的长横、长捺皆中段呈上拱状。
可见,沈曾植在一生中的每一个时期,会同时吸收不同书家的书法特点。但他在同一时期又并不固守一种面目,不但仅相距数日的翰札会呈出明显不同的书风,甚至在同一封信中也会产生前后不同的面貌。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沈氏由数幅写成的翰札中,最明显的一例是第48首致丁立钧札,共9页,此札前半属于沈氏此时期常见风格,但自第5页末三行后半起,至第六七两页,竟转为黄道周小字行书的风格,尤以第6页为鲜明。究其原因,此札书写的时间跨度“较长”,在第5页末三行中有小字注明:“以上皆正月所书,以事中止。”第1页至第5页末三行之间写于1897年二月,后面内容写于四月,因此形成如此大的书风反差。由此也可判断,沈氏取法黄道周书法的时间,并非如一些学者所说的在其晚年,而是在50岁之前已经取法和受到影响了。
当代学者认为,沈曾植晚年吸纳“流沙坠简”中的章草墨迹,方始产生对章草的兴趣。其实,章草特征的笔法,早在沈氏第一时期翰札中即已多见。可见,沈氏晚年的成功,并非如沙孟海所说“释子悟道似的”那样突然,他晚年书貌中的诸多特点在其中年以后的书写中就已经蔚然潜在着了。
就翰札而言,沈氏小行草书大体与当时文人书札书风相同,整体风貌则杂取众家之长,其中以黄庭坚出现的比例最大,如第18、第19首致丁立均札(1890年/117至124页,125至130页),与第6首致李逸静札(1887年/93至98页)近似,唯行意稍浓,取法黄庭坚的用笔不仅体现于长横画,并且在长竖、长撇、长捺笔也有体现。
可以看到,不论是取法来路、字势,沈曾植晚年定型的书法范式所含特点,多数可在早、中期翰札中寻到线索。沈氏晚年书风之形成,虽有1916年前后致力于对北碑的吸收而融以章草的成效,但更主要的还是前面数十年的书写习惯,在去除习气之后,遂成为晚年高峰期的合理组成部分。
沈曾植晚年,已经到了艺参百家而酿花成蜜的阶段。第四时期用笔增加了《爨宝子碑》笔意,与晚年成熟字态已极为相近。此当以第203首致罗振玉札(1911年/611至617页)为标志,此札之前数札,已微显这一特点,而以此札显出突变。与此同时,他并不放松对帖派的借鉴,如第五时期,第272首(图11)(1916年/759页),向吴庆坻商借《太清楼帖》,虽处在碑派环境,他仍在向帖派求借鉴。
图11 致罗振玉札(第203首)
基于此,我们是否可以作如此假定:沈曾植日常翰札,其实是他吸收各家妙法、演练自家笔法的一个高效而自由进出的私人实验田?
05
书法史的遗憾
寐
叟
书
札
作
品
选
《与李逸静》札
辛巳冬(1881年12月-1882年2月)
《与李逸静》札
辛丑正月二十四日(1901年3月14日)
《与李慈铭》札
戊子四月四日(1888年5月14日)
《与丁立钧》札
庚寅十二月二十四日(1891年2月2日)
《与丁立钧》札
乙未九月二十九日(1895年11月15日)
《与袁昶》札
戊戌六月二十六日(1898年8月13日)
《与汪康年》札
己亥六月二十五日(1899年8月1日)
《与吴受福》札
庚子四月一日(1900年4月29日)
《与陈衍》札
壬寅十月三日(1902年11月2日)
《与陈衍》札
丙午七月十四日(1906年9月2日)
《与周家禄》札
癸卯四月四日(1903年4月30日)
《与陆树藩》札
己酉正月二十九日(1909年2月19月)
《与罗振玉》札
庚戌十二月九日(1911年1月9日)
《与沈曾樾》札
辛亥九月三日(1911年10月24日)
《与刘承干》札
癸丑十二月二十一日(1914年1月16日)
《与刘承干》札
庚申六月一日(1920年7月16日)
《与吴庆坻》札
乙卯十一月二十五日(1915年12月31日)
《与吴庆坻》札
辛酉五月一日(1921年6月6日)
《与康有为》札
丁巳正月(1917年1-2月)
《与李宣龚》札
壬戌三月(19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