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一位95岁高龄的大爷来到银行取老伴的三十万存款,银行要求大爷开公证继承书。可是,公证处却表示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
大爷起诉后又去公证处,依然无法办理。大爷一气之下把银行告上了法庭,后来法院是怎么处理的? 2016年,王大爷的侄媳来到了银行,她此行的目的是帮王大爷把已故老伴的存款取出来。按照王大爷的提示,侄媳两次输入密码,然而均是错误的,如果第三次还错误那银行卡就得被冻结了。于是,她打电话再次询问密码是多少,王大爷沉思片刻,确定的表示就是他自己的生日。侄媳妇无奈,只能再一次输入相同的密码,结果也可想而知,银行卡被冻结了,事到如今只能到柜台办理取现业务了。这张银行卡登记人是王大爷的老伴,因为王大爷比他的老伴大了十多岁,按照王大爷的想法,一般是自己先走的。王大爷是想把自己的生日作为银行卡密码,而老伴误解成是她自己的生日,王大爷对此是不知情的,也就导致密码输入错误,银行卡被冻结。银行卡里面存有三十万元,老伴去世后,王大爷成了唯一继承人。他来到银行,表示想把钱取出来,不料银行却表示需要他提供证明,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银行表示需要公证才能证明王大爷是唯一的继承人,而公证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于是,王大爷来到了公证处,公证处却表示需要养子到场才能做出公证证明,否则无法办理。原来,王大爷和老伴曾经收养了一名养子,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不和就断绝了收养关系,为此他们还签订了协议,从此再无任何联系。为了能让养子能过来作证,王大爷试图联系养子,但终究无济于事。迫不得已,他只好向法院起诉,希望能解除与养子的关系。经过审理,法院同意了王大爷的诉求,因为协议就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判决王大爷与养子解除关系。王大爷拿着法院的处理结果再一次来到了公证处,公证处却表示需要把协议等证明材料原件再给公证处一份,这也是相关程序所规定的要求。可是王大爷已经把那些证明材料交给法院了,现在也没有了那些材料。王大爷奔走于银行、公证处和法院,法院不能归还材料,公证处无法提供证明,他只能再一次返回银行。王大爷实在没辙了,只能把银行告上法院。法院通过综合考量,做出了一个让王大爷满意的判决。根据法律,银行卡中的三十万存款有十五万是王大爷的,其余十五万由王大爷老伴的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通常按照死者生前确立的遗嘱为准,倘若死者没有立下遗嘱,也就是王大爷这种情况,那么遗产将由第一继承人继承,也就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王大爷作为死者的配偶,理应是第一继承人,更何况他们也没有子女,父母也早已不在世。三十万存款因此悉数归王大爷所有,银行应当给予归还。就这样,王大爷通过法律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场闹剧也得以有了一个完好的结局。在这起事件中,我们也看到了所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的问题,王大爷各种折腾,既浪费了体力也浪费了时间和资源。希望有关流程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给老百姓提供更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