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高质效办案为支撑,争取多方支持、汇聚改革力量,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动黑土地保护的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与机制化,着力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持续强化组织保障
体系化升级检察履职模式
一是全过程深化坚持党的领导。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先后召开会议27次,对检察护地、护农、护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出台文件3个,明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为黑土地公益保护提供制度遵循。二是全领域强化专项监督引领。常态化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同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违法放牧危害生态安全2个全省性专项监督,16个市(分)院因地制宜开展耕地保护、养殖污染等区域性专项监督28个,共计办案1899件,推动对黑土地的多维综合保护。三是全层级加强办案团队建设。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专班推进”,组建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业办案团队,抽调业务骨干680人成立市级院专班16个,构建三级院一体化融合履职格局。通过专题培训、与行政部门互派干部挂职等方式,有力提升办案团队专业素养。
持续聚合优势资源
矩阵式扩增监督办案效能
一是全体系提供专业化办案指引。省人民检察院根据黑土地公益保护办案实践,组织专人研究制定涉及87类问题的指导目录,明确监督重点,强化路径指引。持续激活检察云平台辅助办案功能,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线索发现、参与办案及整改评估等综合优势,并由专家型志愿者在证据调取、司法鉴定、公益修复等环节提供专业智力支持。二是全数字支撑调查取证措施升级。搭建公益诉讼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将大数据分析应用于办案全流程。如聚焦黑龙江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资源被破坏问题,通过大数据模型、卫星遥感等多手段融合应用查明事实、固定证据,督促解决了长达30年的非法开垦难题。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研建的“黑土地涉税涉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全国竞赛三等奖,在全省广泛应用。三是全方位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确保受损公益及时有效恢复。如林区检察机关在办理滥伐林木案件中,探索建立由赔偿义务人认购碳汇代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机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并顺利执行到位,成为全省首例运用“认购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创新机制的司法案件。
持续深化制度供给
系统性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全角度拓展典型示范作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全方位展示黑土地保护成果,提升社会参与度。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涉河湖典型案例10件,与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环境污染典型案例16件。2023年以来,黑土地公益保护做法2次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生态检察报告,并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8件黑土地保护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二是全要素健全协同长效治理。全省检察机关立体化构建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体系,强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双向赋能。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审计厅等单位会签机制8个,并指导相关市(分)人民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如大庆市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白城、松原及内蒙古兴安盟联合会签“两江流域”检察协作机制,为松花江、嫩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质效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全覆盖推动完善立法实践。在监督办案中持续深化黑土地保护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修改《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的立法建议被采纳,并通过开展违法放牧专项监督,推动相关条例修订列入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持续完善黑土地保护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