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热“119”消防宣传月丨又是电动车违规充电起火!这份“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的法律依据和后果请查收!

政务   2024-10-23 19:31   广东  


2024年03月16日19时许,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高新区龙珠花园某栋六楼突发起火,随后立即派遣救援人员前往处置。

起火原因为群众将电动车电池带入楼梯间充电短路引起自燃但未引发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200元。



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

或改装、更换锂电池等

不当使用情况下

极易发生起火和爆炸





火灾案例





案例 01

飞线充电


2023年5月4日凌晨,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一小区居民楼发生火灾,初步认定着火原因为小区居民违规在楼道内飞线充电造成火灾,单元楼内有两名住户被熏、烧伤。

案例 02

蓄电池故障


2023年12月13日中午,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一小区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该起火灾的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案例 03

违规改装


2024年4月9日凌晨,上海市闵行区一小区室外集中充电场所内,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起火,导致2辆轿车、9辆电动自行车和1辆自行车被烧毁。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的60V锂电池故障引发火灾,车主李某被处以15日拘留及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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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条文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来源丨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审核丨徐志远

出品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丨zhuhaixpk@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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