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政务   2024-10-30 17:40   广东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

招聘公告


为满足珠海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战斗员27名、驾驶员6名、火场文书2名、船长(二副)1名、二管轮(值班机工)1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招聘4人:

战斗员岗位2名,船长(二副)岗位1名,二管轮(值班机工)岗位1名;

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4人:

战斗员岗位14名;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9人:

战斗员岗位11名,火场文书岗位2名,驾驶员岗位6名。


02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

5、身体和心理健康,战斗员、驾驶员、火场文书、二管轮(值班机工)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规定的身体条件,船长(二副)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岗位条件

1、战斗员: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高新大队战斗员文化程度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正常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可放宽到高中);

2、驾驶员: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持有A1或A2或B2机动车驾驶证;

3、火场文书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学位证书,应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主流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船长(二副):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沿海丁类及以上船长适任证书或沿海丙类二等及以上二副适任证;

5、二管轮(值班机工):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出生);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沿海丙类二级及以上二管轮或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具体岗位条件以附件1岗位要求为准。

(三)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或者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4、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8、在我市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在职人员或离职不满1年的;

9、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

直接录取情形:

完成所有项目考核成绩合格,且具有下列专业技能之一的:

1、报考船长(二副)岗位持有沿海丁类及以上船长适任证书的;

2、报考二管轮(值班机工)岗位持有沿海丙类二级及以上二管轮适任证书的;

3、报考驾驶员岗位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的。

同一岗位符合直接录取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按总成绩排名高低顺序录用。



03

职责任务

从事一线消防救援工作,担负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备战,参与基层消防救援站其他工作事宜,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体岗位工作内容可参考附件1


04

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高危补助等组成,具体薪资按各区工资标准及不同岗位设定,实际以聘用单位规定为准;

(二)正式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每月安排轮休8天,入职后满一年,每年享受15天带薪休假,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健康体检;

(五)表彰奖励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群团组织表彰奖励范围。


05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至2024年11月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采取线上报名方式,通过“https://www.wjx.top/vm/eCU9QYU.aspx”网址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附件。(要求上传证件类附件的必须将原件以扫描件格式上传,个人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

扫码报名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1)《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2)户口本(户主页、个人页扫描件);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证;高中(中专)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

(5)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024年10月1日以后开具的);

(6)报考驾驶员、船长(二副)、二管轮(值班机工)岗位的应提供相应驾驶证、海船合格证、船员适任证书等;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参照附件1中岗位要求)。

3、报名要求:

(1)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火场文书、值班机工岗位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同时报考战斗员岗位,并根据同类型岗位选择调剂聘用单位。

(3)报名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背面下方“本人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二)资料复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组织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料复审。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应留意手机短信或电话,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复核,未参加现场资料复审的视为放弃。现场资料复核需带齐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证明记录、驾驶证、海船合格证、船员适任证书等,具体详见《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现场资料复核清单》(附件3)。

(三)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实操、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

1、体能考核(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件4),体能各项成绩总和必须达到60分以上(船长、二副岗位除外),未达标的不进入后续考核环节,其中战斗员、火场文书、二管轮(值班机工)体能各项成绩总和按40%折算计入总分,驾驶员体能各项成绩总和按20%折算计入总分;船长(二副)岗位体能各项成绩总和按10%折算计入总分。

2、笔试(满分100分)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战斗员、驾驶员、火场文书、二管轮(值班机工)考核设定题库作为参考,内容围绕消防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知识设置,考核参考题库随招考公告下发,具体详见(附件5)。成绩占比总成绩的20%,理论成绩未达满分的60%以上不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3、实操(满分100分)

驾驶员、船长(二副)等岗位考核岗位实操能力。驾驶员实操主要考核驾驶技术,考核内容随招考公告下发,具体详见(附件6)。成绩占比总成绩的20%,实操成绩未达满分的60%以上不进入后续考核,不予录取;船长(二副)实操主要考核船舶操作,考核内容随招考公告下发,具体详见(附件7),成绩占比总成绩的50%,实操成绩未达满分的60%以上不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4、面试(满分10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工作意愿、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60%以上,未达标的不进入后续体检环节。

5、总成绩

战斗员、火场文书、二管轮(值班机工):总成绩=体能成绩×4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驾驶员:总成绩=体能成绩×20%+实操成绩×2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船长(二副):总成绩=体能成绩×10%+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考核成绩将录入报名系统,考生可通过网址查询考核成绩。

“https://web.wps.cn/etapps/query/q/lTmgW6Bd”

扫码查询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市级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考察考生的无犯罪记录情况,审查工作在资料审查期间同步进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招聘。

(六)调剂

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和考生选择的意愿单位,在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下,以总成绩为主,选择的意愿单位为辅的规则进行同岗位调剂,如所选择的所有意愿单位岗位人员已招满,则由招聘单位根据成绩排名,并征求考生意愿后进行调剂。

(七)公示

体检、政治审查均合格后,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按招聘岗位14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聘用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名单将在“珠海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与聘用考生签订劳动合同。

2、对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培训考核不合格及不服从安排者将解除劳动关系。

(九)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录取后未报到、岗前培训期间退出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从待补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接受调剂情况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06

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同时考生需实时关注“珠海消防”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过程发布的相关信息。资料复审、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有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考试除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外,招聘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招聘除指定笔试考题范围(附件5)外,其他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有关报名、资料审核、考试相关问题请咨询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办公室;有关薪酬待遇、合同签订、岗位工作相关问题请咨询对应的应聘单位。

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0756-8619824;

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咨询电话:0756-7268880;

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756-2219972;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756-8513119;

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861983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七)本公告由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1.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现场资料复核清单

4.珠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核体能测试项目方法及标准

5.笔试参考题库

6.驾驶员岗位实操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7.船长(二副)岗位实操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8.《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9.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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