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生委托中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售,售价是125万,可是没想到,与买家签过户合同时,他发现,合同上的成交价竟然是162万。
更令人诧异的是,这多出的37万居然全被中介拿走了,而且对方还嚣张地说:“我凭本事卖房,不服你就去告我啊!”
潘先生因为家中有事急需用钱,就将自己一套闲置的房子挂在中介,准备出售。为了能尽快拿到钱救急,就把房价定的比较低,但要求全款支付。
挂房没多久,潘先生就收到了中介的电话,说有一位李某看中了他的房子,愿意花125万买下。
于是,双方很快就见了面,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也很爽快的转给了潘先生120万元,而剩下的5万元,双方约定,等办理过户时再支付。
房子这么快就卖出去了,潘先生也很高兴,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觉得有些蹊跷了。
签完购房合同后,潘先生就想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毕竟钱已经拿到,房子却还在自己手上。
李某的行为太出乎常人了,如果换做别人,手里只有一张合同,钱和房子都在买家手里,早就沉不住气,催着办理过户了,所以,潘先生就有些担心,觉得自己是不是被忽悠了。
果然不出所料,在办理过户时,潘先生发现,过户人的姓名并不是李某,而是一个从未见过的徐某,更令人诧异的是,合同上的成交价不是125万,竟然莫名其妙地变成了162万元!
这可是整整多出了37万元的差价呀!潘先生简直是一头雾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和潘先生签下购房合同的李某,竟然就是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冒充买家的身份,以125万的价格先把潘先生的房子买下,再以高价转卖来牟取高的利润。
潘先生觉得,如果李某与自己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他卖再高的价格,也与自己没有关系,但现在,李某拖了半年不办理过户,却让他直接和新的买家徐某办理,其实就是为了要省下几万块钱的过户费,这不是在耍自己吗?
气愤的潘先生找来记者帮忙,记者也联系上了李某。
李某说,潘先生在卖房子的时候,已经和他签订了出售房屋的委托书,那么他进行售卖,也是合情合法的。
而且,现在要过户的徐先生是自己的同事,两人达成共识后,才进行过户的,并没有什么违规的地方。
他还表示,自己刚开始也是真心购买的,后来因为资金周转不开,才卖给了同事徐某。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真的像李某所说的是同事购买吗?很快,记者就揭开了他的谎言。
记者联系上了徐某,并向他核实李某所说的是否属实,结果发现,徐某根本不认识李某,更不是他的同事,而是一个普通的购房者。
徐某还表示,自己是通过一家房产中介,以162万购买的房子。
这时,潘先生才想起来,李某之前曾让他拍过一个公证视频,但他当时并不知道这个视频是用来授权李某售房的,自己就糊里糊涂地完成了拍摄,没想到竟让自己陷入了如此被动的局面。
潘先生又联系了中介李某,向他质问,没想到李某却没有丝毫歉意,还嚣张地说:有本事就去告啊!
中介的态度让他气愤不已。那么,被坑的潘先生又该如何是好呢?
为了能打赢官司,潘先生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律师对中介的做法进行了专业分析,他表示,中介的行为涉嫌违规赚取差价。
不仅如此,潘先生的房子出售给徐某,本身就是两笔交易,应该先过户给李某,再由李某过户给徐某,但这就需要交两笔过户费和两笔税金,而在过户合同上却只有一笔162万的交易记录,所以,他有明显的逃税嫌疑。
于是潘先生立即将情况上报给了相关部门,对此,相关部门也进行了回复。
因为存在信息差,潘先生对于中介来说属于弱势的一方,因此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和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而李某做为涉事中介的法定代表人,显然违反了规定。
最终,潘先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在网上发布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的网友说:中介买了,再卖,应该可以吧,你自愿卖125万,人家买过来,再卖多少钱那是人家的本事。
还有网友说:人家拿一百多万出来做这个生意,中间赚的利益很正常的。
也有网友说:房主不道德啊,缺钱贱卖,现在眼红中介赚的多,殊不知中介花了120万买下,解了你的燃眉之急。
我觉得,房主确实是眼红嫉妒了,37万呢,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自己一下子少赚这么多钱,而且还是被中介赚走,换谁也会心里不舒服的,这就是人性!
就像房主自己所说,如果已经过户,李某再卖多少钱也和自己没关系了,即使心里再不爽,也没办法,因为房子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了。
但是现在呢,房子没过户,还属于房主潘先生的,看到一下子少赚这么多钱,当然要维权了。
所以,我觉得要怪也只能怪中介李某自己太贪了。为了省下几万块钱的过户费和税金,却丢掉了几十万的利润,这就是贪小便宜的代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