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强化社会诚信意识,有效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市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吴积林
性别:男
身份证:3303251970****231X
案号:(2016)浙0381执463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49万元
姓名:蔡丽红
性别:女
身份证:3303251971****2349
案号:(2016)浙0381执463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49万元
姓名:吴红松
性别:男
身份证:3408261979****0874
案号:(2022)浙0381执692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14万元
姓名:余荣新
性别:男
身份证:3303811986****2918
案号:(2024)浙0381执945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30.5万元
姓名:潘杨洪
性别:男
身份证:5321301986****2378
案号:(2023)浙0381执1242号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15.3万元
姓名:陈星
性别:男
身份证:3501271975****0997
案号:(2018)浙0381执5397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额:26.76万元
姓名:陈向阳
性别:男
身份证:3307241971****3314
案号:(2020)浙0381执5205号
案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额:11.56万元
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会受到出行限制(无法购买机票、高铁车票、动车二等座以上座席车票)、消费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动产限制(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信用惩戒,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曝光发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引导、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让其无处藏身。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
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执行线索
举报电话
0577—65120291
来源:天瑞地安客户端
原标题:《关注!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曝光!》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林子颖 通讯员:芮萱 编辑:郑琼琼 责编:项乐茹
编辑:徐彬彬 责编: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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