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这些老人,能免费入住养老院了!

民生   2024-11-25 21:59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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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难题,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清徐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

2.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

4.自愿入住养老机构

二、救助额度

养老机构收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不高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每月可享受的救助额度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救助额度=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一救助对象本人已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救助对象已领取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一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

三、申请流程

1.救助金申请。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向县民政局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县民政局自受理评估申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依法组织开展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且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机构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县民政局申请救助金。

2.救助金审核。县民政局自受理救助申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救助金额。救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

3.救助变更和终止。救助对象经济、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县民政局根据最新审核情况及时停发救助金或者调整救助金额,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告知救助变更、停发的理由和依据,保障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的知情权。

四、可入住的养老机构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根据现住址和意愿选择全县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及在民政部门已经登记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入住。

县民政部门咨询电话:5733289

                     清徐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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