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5家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公告

时事   2024-10-12 11:41   内蒙古  

尊敬的广大居民:

为加强药品管理,防止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收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回收范围

家庭及个人产生的各类过期药品(包括片剂、胶囊剂、注射剂、软膏剂等各种剂型)。

三、回收地点及方式(后附) 

广大居民可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将过期药品送至离家较近的回收点。药店工作人员将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一)包装要求

为确保回收过程的安全性,请尽量保持过期药品的原始包装完整。如包装已破损,请使用密封袋将药品单独包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药品名称。

(二)特殊药品处理

对于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过期品,请及时告知回收点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

(三)安全防范

在运送过期药品过程中,请避免药品破损、泄漏等情况发生。

回收的过期药品将由专业机构进行统一销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再次销售或非法利用。

希望我旗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共同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正蓝旗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

一审:乌云高娃

二审:张磊

三审:石玉旺

来源: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作: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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