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读档人 | 第六期:宜昌市入城纪律十条

民生   2024-09-28 18:15   湖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充分发挥档案育人作用和少先队实践育人优势
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教育局
团市委、市少工委
面向全市少先队员
开展了“红领巾读档人”微视频征集活动
用红领巾声音传递当阳红色文化
今天播出第六期
宜昌市入城纪律十条

↓↓↓



宜昌市入城纪律十条


1949年5月20日,江汉区当阳地委、当阳行政专署、当阳军分区撤销,分别改建为中共湖北省宜昌地方委员会、宜昌地方行政专员公署、湖北省军区宜昌军分区。同时,组建了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这一变革,标志着宜昌即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为了确保顺利接管宜昌,当阳地委迅速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接管宜昌市的决定》,并作出了12条规定。其中第2条明确要求:“凡进入宜昌市的党、政、军、财经、文教、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均须服从军管会的统一指挥,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无条件地执行入城纪律。”


为将这些纪律规定迅速、大范围、通俗易懂地传达到广大机关部队人员,当阳地委同时制发了《宜昌市入城纪律十条》,并大量翻印,几乎人手一份,确保进城之前,十条纪律人人皆知、个个会背。


《宜昌市入城纪律十条》明确规定:


“凡我部队及党政军民工作人员进入宜昌市后,除贯彻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外,兹宣布入城纪律十条共同遵守,违者处罚:


一、不准无故鸣枪;


二、不准随便捉人杀人;


三、不准乱搞物资;


四、不准乱搜查市民、住宅和行人;


五、不准抢购物资;


六、不准乱用人;


七、不准损坏公共建筑;


八、不准占用学校、医院、教堂;


九、机关部队人员不准单人行动,因公外出须三人以上同行;


十、机关部队人员没有外出证不准外出游逛。”


随着这份纪律的广泛传播与严格执行,使得接管宜昌的工作井然有序。当阳地委,也完成了它最后的历史使命。如今,《宜昌市入城纪律十条》已被宜昌市档案馆永久珍藏。


欢迎大家一起来读档
分享档案故事
期待您的接力


其他人还在看





• 红领巾读档人 | 第五期:萧楚女与乡俗改良会
• 红领巾读档人 | 第四期:彭德怀夜谈

• 红领巾读档人 | 第三期:城关起义


来源  当阳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 实习生 曹费阳 罗科荻

编审 李香怡  终审 魏茜  监制 周媛君

在当阳 爱当阳 点亮“在看”

当阳融媒
权威发布,传递信息,沟通你我。精彩无限,尽在当阳电视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