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政策的调整和社会观念的转变,各地纷纷出台新的婚假政策,旨在鼓励适龄婚育,保障职工权益。
就在近日,又有一省针对婚假、产假天数出台新政策,具体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山东开始征求意见了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将延长婚假:
拟修正的重点内容:
1.婚假增加
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2.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增加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3.福利保障
将“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修改为:
“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复制链接,查看完整修正草案: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2583
拟同时修正的其他内容:
在“第三十八条”中,增加“省、设区的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在“第四十四条”中,将“违反本条例,职工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以及相关待遇的,职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改为:
“违反本条例规定,职工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以及相关待遇的,职工有权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
不知道眼前的一幕大家是否觉得眼熟?就在前不久,浙江省也发布《浙江省婚假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延长婚假至13天,随后不久便宣布正式施行。
正式执行
浙江婚假延长至13天!
8月20日,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婚假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 可以一次性休婚假,也可以分段休婚假。
9月27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婚假规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全文: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29680
《规定》中明确: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假期。
2、职工休婚假的,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3、职工选择休婚假的,应当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婚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一年内休婚假的,经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可以延后半年休婚假。
4、员工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一次性休婚假,也可以分段休婚假。
5、职工在本规定施行之日前登记结婚未满一年,未休婚假的,按照本规定执行;已休婚假的,可以按照本规定补足婚假假期。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均已延长婚假至10天以上,部分省份甚至延长至20-30天,作为婚假最短省份之一(法定婚假3天),湖南的网友们坐不住了,发出灵魂拷问:湖南何时能延长婚假?
湖南婚假延长?
人社厅权威回复
对此,湖南省人社厅也给出了回复:
一、我国婚假的现行政策是依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有关规定,具体是:
1、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二、我们会将您及广大劳动者希望延长婚假的呼声和建议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沟通,争取早日出台新的政策。
全国各地婚假天数
最长可达30天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5个省(区、市)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延长婚假。其中,山西、甘肃最长,可享受30天婚假。河南、黑龙江、宁夏、陕西 4 省份,在主动参与婚前医学检查的条件下,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其中河南最长共计28天。
给大家整理了《2024年全国婚假一览表》,快来看看你所在省份的婚假有多少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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