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9年8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正式落地河口县,在自贸时代的浪潮中,河口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准确传递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声音,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示范作用,助力加快构建“区县”开放发展新格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与中共河口县委宣传部、河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河口县融媒体中心共同推出“直通自贸区”专栏,发布在推进自贸区建设中各项工作的进展动态、亮点工作举措和成效等。
今天播出第四期,带您一起来了解县市场监管局惠企政策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关于注册资本五年内缴足,新设公司和存量公司要如何操作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要求,从2024年7月1日起,所有新设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需在五年内完成认缴出资额的缴纳。对于已经成立的公司(存量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为保障平稳过渡设置了三年过渡期。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超过五年,未来三年内调整至不超过五年的期限,按调整后的期限缴足出资。
对于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对于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同样享有三年过渡期,期间按所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三年过渡期给予企业充分的时间,企业无需仓促决策,可以更加从容地规划和执行。
请问《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类)审批权限下放后,企业在办理许可证的过程可以享受哪些便利?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中药材进口企业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类)时,可直接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提交申请,红河片区管委会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在省药监局现场核查等完成后,企业可以在红河片区现场领证。由原本企业办证多次往返昆明,转变为红河片区本地就能办理,企业“少跑路”,大幅度节约时间成本。
为促进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有没有什么帮扶措施?
为鼓励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河口县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在2024年度进行“个转企”转型升级的,正常经营至2025年12月31日后,无相关违法违规情况,每户可申请奖励5000元,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的申请材料(包括奖励资金申请表、转型升级企业证明、转型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完税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至综合服务中心企业设立一窗办理A4窗口办理,经初审无误后移交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按要求发放资金,于2026年一次性发放。同一经营者转型升级多户个体工商户的,仅给予一户转型企业奖励。
在办理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873-3556119进行电话咨询。
来源: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 中共河口县委宣传部 河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河口县融媒体中心
美编:李艳伟
编辑:王 佳
责编:梁忠琼
审核:杨利容
投稿邮箱:hkrmtzx@163.com
河口县融媒体中心
法律顾问:云南铭萃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雄 15288290561
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富康凤凰苑小区8幢4单元201-202
河口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0873-3457615
来,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国门河口APP
头条号
微博号
视频号
抖音
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