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盟市、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内信联发〔2021〕7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乌兰察布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2024年11月市、旗县(市、区)领导干部接访日程安排公示如下:
一、接访地点
1.市级领导在市信访局联合接访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2.旗县(市、区)领导在各自旗县(市、区)信访局接待来访群众。
二、接访时间
上午 09:00-12:00,下午 15:00-17:30。
三、请来访群众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近到所属地区信访接待场所反映诉求。
四、市、旗县市区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日程安排如下:(如有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