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加强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严防大气污染的通知

文摘   2025-01-15 17:31   四川  


各乡(镇)、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批示和部署要求,确保公共安全,防治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结合县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等实际,管控烟花爆竹燃放。


二、强化宣传引导,赢得理解支持。相关部门结合甘孜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宣传,重点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政策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不良后果及惩戒措施。


三、强化部门监管,形成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需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相关管控措施。林草部门负责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配合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三品”检查,加大客货车辆违法承运或夹带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通报烟花爆竹管控不力、落实不到位导致污染大气情况;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做好烟花爆竹相关管控工作。


四、强化巡检巡查,确保安全环保。在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如需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烟火燃放活动,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许可,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禁止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甘孜州乡城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5日

指点乡城
给关心关注乡城发展的你送上最及时的乡城信息,敬请给予不离不弃的关注和支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