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出台八条政策,全方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摘   2025-01-15 18:45   四川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州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八条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切实用好用足近期中央各项增量金融政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优化甘孜州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甘孜州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全方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立足总量投放做“加法”、立足难点堵点问题做“减法”、立足政策联动做“乘法”、立足成本费用做“除法”。

要点速览



● 在加强融资服务保障方面:分行业建立融资项目推送制度,指导金融机构及时对接企业并反馈成效;推广“民企首贷通”平台,确保2个工作日内响应企业融资需求。


 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年信贷投放新增40亿元以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降低,年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总量不低于20亿元;加大薄弱领域金融支持。


● 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围绕文旅之州、能源之州、有机之州“三篇大文章”不断加大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财金互动政策的研究、协调和联动,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在优化财金互动政策方面支持优质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按省、州有关政策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进行奖补;对当年各项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银行机构,州级财政按其年度新增贷款金额的0.5‰,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对在州新设的基金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20万元。

● 在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借贷纠纷司法执行力度;开展“诚信之星”经营主体和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并给予表扬和奖励;落实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 在严防地方金融风险方面:开展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行动;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严格执行风险代偿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牧民定居不良贷款和无牌无证车辆不良贷款风险;由金融机构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一企一策”还款方案,积极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在推动保险业健康发展方面:县(市)政府要抓实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依法打击养殖类保险骗保骗赔行为;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逐步扩大牦牛保险覆盖面;持续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专项整治;发挥普惠型人身保险保障民生作用,创新为灵活就业群体打造专属保险产品;推动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发展。


在建立金融机构服务质效评价机制方面: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果等,研究制定全面客观的评估指标体系,按年度对州内金融机构服务质效进行评价,对评价为优秀的金融机构给予鼓励和倾斜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明确,与其他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单位就相同事项申请奖励补贴资金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全文


甘孜州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八条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优化甘孜州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甘孜州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强融资服务保障。分行业建立融资项目推送制度,指导金融机构及时对接企业并反馈成效。支持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前期规划并参与融资方案设计。依托政务服务大厅、金融综合服务点等场景打造集“金融超市、首贷续贷中心”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窗口。推广“民企首贷通”平台,确保2个工作日内响应企业融资需求。

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年信贷投放新增40亿元以上。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降低,年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总量不低于20亿元。加大薄弱领域金融支持,年度民营经济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和绿色信贷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发挥地方征信平台融资增信作用,为企业年提供融资服务不低于12亿元。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文旅之州、能源之州、有机之州“三篇大文章”不断加大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财金互动政策的研究、协调和联动,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提升 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有效性。


四、优化财金互动政策。支持优质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按省、州有关政策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进行奖补。鼓励企业通过发行REITs产品和债券等方式多渠道融资。对当年各项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银行机构,州级财政按其年度新增贷款金额的0.5‰,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固定将年度利润的30%用于转增注册资本,州级财政按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上年度利润转增资本额的50%安排预算专项向公司注资增大其注册资本。对在州新设的基金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20万元。


五、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多部门联动、全方位惩戒”的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借、冒名等骗取贷款行为。加大借贷纠纷司法执行力度,维护银行业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诚信之星”经营主体和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并给予表扬和奖励。落实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在政府招投标、采购、行业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按相关规定取消参与和准入资格。

六、严防地方金融风险。开展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行动,力争2025年化解存量的70%、2026年化解存量的30%。严控政策性贷款不良风险,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严格执行风险代偿政策,压实各县(市)政府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牧民定居不良贷款和无牌无证车辆不良贷款风险。全面摸排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情况,由金融机构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一企一策”还款方案,积极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七、推动保险业健康发展。县(市)政府要抓实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与保险机构协作配合,推动保险业提质扩面。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依法打击养殖类保险骗保骗赔行为。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逐步扩大牦牛保险覆盖面。持续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未购买保险上路行驶行为。发挥普惠型人身保险保障民生作用,持续提升困难群众、学生、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新市民等特殊群体保险服务,创新为灵活就业群体打造专属保险产品。推动安全生产、医疗责任、校园安全、实习安全、食品安全、电梯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发展。

八、建立金融机构服务质效评价机制。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果,结合融资规模、服务质量、产品创新、风险控制等维度,研究制定全面客观的评估指标体系,按年度对州内金融机构服务质效进行评价,对评价为优秀的金融机构给予鼓励和倾斜支持。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措施与其他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单位就相同事项申请奖励补贴资金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来源:康巴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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