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家训》训辞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8字,既是对后世子孙为官者的要求,又是对子孙中非仕之人的垂诫。修身、齐家而后治国、平天下,欲修其身,先正其心。
包拯初任扬州天长县令时,就写戒廉诗一首作为立身处世的座右铭,诗的首句为:“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自始至终,他初心不改、洁身自好。
在出任端州之时,当时端州因出产名贵的砚台,每年要向朝廷进贡一定的数额。此前历任郡守常以进贡的名义向老百姓多敛取数十倍以馈赠权贵。包拯到任后,严令按进贡的定额征收,多一个也不行。包拯自己很喜爱书法,对文房用具也情有独钟,但他在此地期满卸任,“不持一砚归”。后人对此评价说:“此其律己之义,凛乎严凝,盖有肃于秋霜而寒于冬雪者。”
包拯一生多次拒绝他人送礼,在他60岁生日之际,仁宗皇帝也曾送其贺礼,并在纸上写道:德高望重一品卿,日夜操劳似魏征。今日皇上把礼送,拒礼门外理不通。包拯看后,立即挥毫题诗回诏:铁面无私丹心忠,做官最忌念叨功。操劳本是分内事,拒礼为开廉洁风。此诗可谓他“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的生动写照。
《宋史》记载,包拯“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为家国大事计,包拯修身正心、廉洁自律令后世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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