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启用一批电子警察!涉及这些点位→

政务   2024-11-06 08:24   四川  

据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消息,

成都市即日起

启动一批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具体路段点位如下。



会龙大道与雅和北四路交叉路口;

雅和北四路与祥龙二街交叉路口;

一环路北一段与金牛大道营门口路交叉路口;

一环路北一段与花牌坊北顺街交叉路口;

金马河路;

新华大道德盛路(太升北路口至铜丝街路口);

二环路东三段(双桥路口至蜀都大道水碾河路口);

西北桥北街(一环路北二段路口至西北桥街路口);

二环路北四段(府青路三段路口至高车一路口)上行匝道口;

二环路东五段(琉璃路口至高攀路口)上行匝道口;

大安西路(大安西滨河路口至西马道街路口);

武都路(北较场西路口至人民中路三段路口);

武都路(人民中路三段路口至五丁路口);

槐树街(长顺下街路口至中同仁路口);

剑南大道中段下穿隧道(天府四街路口至元秀路路口);

槐树街(中同仁路口至长顺中街路口);

文翁路(文庙后街路口至文庙前街路口);

西北桥北街(西北桥街路口至一环路北二段路口);

一环路西一段与百卉路交叉路口;

一环路北一段与沙湾路交叉路口;

金简仁快速路简阳市路段主道9Km+594m(简阳至金堂);

金简仁快速路简阳市路段辅道17Km+047m(简阳至金堂);



据悉,

电子眼主要针对

“随意变道”“开车玩手机”等

12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违法进行抓拍。



信息来源:成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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