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清廉泰兴”微信公众号自4月起开设“案说”专栏,每月邀请党员干部根据上月推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实际,以案说德、说纪、说法、说害、说责,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本期
让我们一同聚焦
9月在“清廉泰兴”出现过的
潘书记、张主任、周所长……
案例1 一名原乡党委书记的忏悔
【案件梗概】广安市武胜县鼓匠乡原党委书记潘涛利用职务之便帮“朋友”承担工程,短短四年收受其所送钱款42万元,此外,2016年至2022年期间,潘涛还收受其他商人老板所送现金共计30余万元。2023年9月,潘涛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刘 靖
本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乡镇党委书记,却弄虚作假套取受灾群众的“救急钱”,在商人的“偏爱”中迷失自我,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身为纪检监察干部,我将谨记万事皆有初,在小事小节上保持定力,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自身言行,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蒋希娟
案例中潘涛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违背了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作为一名村党总支副书记,我将以身作则,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白“不可为”的边界,掌握“有作为”的方法,发扬“马上就办”的作风,努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案例2 张主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李玉蕴
王 宾
新街镇纪委工作人员
案例3 她帮领导管理“小金库” 获利77万元
陶嘉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财科科员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作为财务人员,我将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以高度的责任感、过硬的专业能力、清晰的边界意识,筑牢底线、不越红线,规范管理好单位账册,让财务运作“阳光作业”。
案例4 周所长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闾 岑
市市场监管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周刚在酒红灯绿、金钱至上的洪流中迷失自我,最终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令人唏嘘。今后,我将把“过紧日子”作为财务管理常态思维,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严控资金和项目审批,防范财务风险,决不踩线越轨。
秦 晨
市公安局分界派出所工作人员
案中人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与商人“合作”订立攻守同盟,对个人、家庭和社会产生的影响太恶劣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引以为鉴,以廉洁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案例5 泰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袁昕宇
陈 慧
泰兴高新区纪检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