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清廉泰兴”微信公众号自4月起开设“案说”专栏,每月邀请党员干部根据上月推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实际,以案说德、说纪、说法、说害、说责,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本期
让我们一同聚焦
8月在“清廉泰兴”出现过的
王院长、刘局长、任警长……
案例1 落马警长收受“好处费”80余万元
吴亚军
案中人抵不住红包的诱惑,逐渐蜕化变质,步步丧失底线,在悄然升高的“水温”中被“煮熟”。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我将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以谨慎之态行使权力,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执法者。
李明钰
从怀揣正义梦想的年轻交警,到深陷贪腐泥潭锒铛入狱的罪犯,任涛的蜕变映照出公安队伍面临的诱惑与考验。作为新时代公安民警,我将不忘初心,坚守底线,慎终如始走好从警路,让“英雄梦”在清正廉洁中绽放光彩。
案例2 王副局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件梗概】黑水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森人前自己敢“伸手”,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5万元,成了拥有多处房产的“富”局长;人后妻子有“生意”,开的是价值数十万元的豪车,孩子上的是“贵族学校”。2023年4月,王永森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7月,王永森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凡鹏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科员
权力姓公不姓私,用权为民不为己。基层自然资源工作经常跟企业、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都代表着自然资源部门的形象,我将全力以赴做好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各项工作,在守护自然资源、强化要素保障中担当作为。
案例3 一批违反群众纪律案例被通报
赵志强
通报的4类违反群众纪律的典型案例让我们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方向更清、路径更明。我们将紧盯群众关心、问题易发的涉农项目和资金领域,顶真碰硬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用实实在在的监督维护群众利益。
殷 栋
通报中的村“两委”摊派费用、截留钱款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作为村委派会计,我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始终将群众“置顶”,脚踏实地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
邵 琦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在乡村振兴领域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身为纪检干部,我将严格执行《条例》要求,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本职工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案例4 一名原卫生院院长的忏悔
王 菲
靠医吃医、借机敛财等行为违背了职业道德,损害了医疗行业的公信力。身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将以案为鉴,时刻牢记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各类诱惑,助力营造清正廉洁、值得信赖的医疗环境。
蒋 俊
初心迷失走上欲望歧路,底线失守破坏行业风气,王莲庆一案的教训太深刻了。作为年轻医生,我将不忘医者初心,践行使命担当,在工作中沉淀自我,脚踏实地做诊疗,真心实意做服务。
案例5 刘局长“花式捞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成正蓉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作为一名党员,我将见不贤而内自省,时刻审视自身言行,以内无妄思的清醒保证外无妄动的坚定,在日常工作中听民声、知民意、解民忧,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周 颖
面对金钱与人情,刘健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最终走上不归路,令人唏嘘。身为新时代的青年,我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干事创业平台,坚守“清、慎、勤”,践行“敢、快、干”,走正、走稳、走好为民服务之路。
(责任编辑: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