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上海绿地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未组织国际花都五期综合用房工程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罚款人民币6.07万元。
合建监罚决字〔2024〕第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上海绿地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未组织国际花都五期综合用房工程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依法向上海绿地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合肥市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认为,该公司上述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6.07万元。
来源 |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