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大力促进来肥就业部分)实施细则
合肥市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大力促进来肥就业部分)
实施细则
01
实施细则
(一)新增就业补贴
1.申报对象
2025年一季度新招用在肥就业外市籍人员(含四县一市到市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用人员须在2024年以来在肥无参保记录。
2.补贴标准
1200元/人(600元补助企业、600元补助新入职员工)
3.申报流程
阶段一:
申报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表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肥市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花名册(表2);
逾期没有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企业新入职员工参保状态等信息进行预审,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情况反馈给申报企业。
阶段二:
预审通过的企业向新入职员工发放员工部分新增就业补贴(600元/人,单独发放),2025年5月30日前将发放流水(单独流水)等证明材料提供给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逾期没有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并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
(二)到岗交通费补助
1.申报对象
2025年一季度租用大巴车等交通工具“点对点”跨省组织员工来肥到岗的本市企业或机构。
2.补贴标准
实际交通费用的50%(其中2月15日前来肥到岗的补助标准提高至80%),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或机构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非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不予受理),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到岗交通费补助资金申请表(表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包车订单及费用票据(其中2月15日前来肥到岗含2月15日);
4.乘坐包车到岗员工花名册(表4、表5);
5.企业或机构包车跨省组织员工到岗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员工乘车签到表、带日期水印图文等材料);
逾期没有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并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
02
其它事项
(一)本文件政策所需资金由市级就业补助资金承担。
(二)县(市)区、开发区对项目的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政策实施期间,国家和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县(市)区、开发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及时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报告。
附件1:“大力促进来肥就业”政策补贴资金申报表
不仅如此
小编了解到
合肥出台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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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人社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编审: 李柳 二审:刘坤 审核:陈宏云 张建新
►邮箱:wxxf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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