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提示
全县各族群众:
2025年新春将至,节日期间是农村集体聚餐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备案管理
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举办人或者承办人应提前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等内容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备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二、严格管控风险环节
(一)食品操作场所要卫生。食品操作场所应选择在场地平整、环境整洁,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暴露性垃圾堆以及其他污染源的场地。入场前应清扫举办场所环境,清洗消毒餐用具,完善防止家畜、禽和野生动物进入食品操作场所的设施。
(二)加工制作过程要规范。荤素食材、水产品须分池(盆)清洗,生熟、荤素食材分刀分台切配,严防交叉污染。食品烧熟煮透,饭菜当餐制作当餐食用。成品和半成品食品要及时加盖或覆膜并妥善保存,预防有害生物污染。餐厨垃圾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受外界污染。
(三)食品采购贮存要严格。禁止采购来源不明、变质腐败、过保质期、“三无”食品和来源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不加工四季豆、发芽土豆、野生菌、生食海产品等容易引发中毒的食物。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时应分开存放,避免食品变质和交叉感染,对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及时清除。
(四)从业人员身体要健康。承办者及帮厨人员应取得健康证,上岗前进行健康情况检查、询问,凡患有有碍于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与食品加工制作。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穿戴干净衣服、工作帽和口罩,随时保持手部卫生清洁。
(五)餐具清洗消毒要到位。餐用具清洗后,按照餐饮具消毒液配比说明书要求配制消毒液浸泡餐用具并流水冲洗、沥干。洗净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存放于洁净容器和区域,做好防尘、防有害生物等措施,防止再污染。
(六)危险有害物品要管好。醇基燃料要专人管理,加入颜色或增臭警示,并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贮存,防止误饮。农药、鼠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误食或混入食品引发安全事故。
(七)每餐食品留样要合规。用餐人数100人以上的群体聚餐应留样,每个餐品分别留样不少于125克,并置于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三、倡导节俭制止餐饮浪费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加工服务者应提倡文明餐桌礼仪,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合理配置菜品,引导宾客讲究科学饮食,珍惜粮食,剩菜打包,不求奢华,不讲排场,摒弃不良饮食陋习,坚决反对食品浪费。
四、消费维权与应急处置
农村集体聚餐后发生呕吐、腹泻、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的,举办者或加工服务者应立即停止供餐,保护好现场,及时将病人送医就诊,立即向乡镇(街道)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金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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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