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我校“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学生向其擅长和感兴趣的专业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东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东华大学本科生选专业(大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3级及2022级本科学生校内选专业(大类)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在读 2023级、2022级本科生,在选专业所在学年(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课程者,均可参加本次选专业申请,以下情形者除外:
1.非艺术类和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相选专业;
2.中外合作类专业与一般专业间不能互相选专业;
3.选专业所在学年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者。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重新选专业。
跨学院选专业(大类)规定与程序
1.学校公布选专业(大类)名额
为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向全校学生公布本年度各学院的选专业(大类)名额。
2.选专业(大类)程序
1.学生报名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登录东华大学网上服务大厅:http://ehall.dhu.edu.cn,(建议使用IE 11或谷歌chrome浏览器,校内网络可以直接访问,校外网络访问该系统请通过VPN登录),进入“教务系统”,点击“选专业报名”,在“选专业报名”中选择相应类别的报名入口,进行跨学院选专业申请,请各位同学谨慎填报志愿,申请表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
2.学院选拔
申请拟转入专业(大类)人数小于等于该专业(大类)转入计划数时,原则上直接入选拟录取学生名单;
申请拟转入专业(大类)人数大于转入计划数的专业,拟转入学院可以采取必要的考核程序,从中选拔最适合的学生。
3.录取
学院选拔结束后,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并系统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材料等书面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对各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办理选专业 (大类) 手续。
4.复审
拟录取的学生须参加本学年所有已选课程的考试。
在选专业所在学年有不及格课程者、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者,取消其调整专业资格,仍按原专业培养计划进行选课和修读。
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的规定与程序
1.在符合学校选专业(大类)条件的基础上,学院制定内部选专业(大类) 的办法及名额,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工作的申请、测试和录取过程与学校组织的跨学院选专业(大类)工作同步,经学院内测试合格,同意选专业(大类)后,有关材料上交教务处审核,符合规定者,经审批同意,可办理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手续。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1日-4月15日,学生可登录东华大学网上服务大厅,进入“教务系统”,点击“选专业报名”,进行选专业报名申请。学生所在学院于2024年4月16日中午12:00前完成学生转出审核。请学生在2024年4月16日13:00前进入“选专业报名”系统查看所在学院是否进行转出审核,若所在学院没进行转出审核,请学生在 2024年4月16日15:00前联系所在学院完成转出审核。只有学院同意学生转出后,学生才完成选专业报名。
2.选拔考核
当拟转入专业(大类)的申请人数大于转入计划数时,转入专业需要进行考核选拔,考核时间段为:2024年4月18日-4月26日。具体需要考核的专业(大类)、时间和考核方式 ,请于4月17日关注教务处网上通知。
请提前下载并打印好选专业申请表,面试时交予面试所在学院。
说明
1.申请选专业的同学可填报两个志愿。
2.跨学院选专业(大类)与学院内部选专业(大类)工作同步进行,不能同时选择。
3.大类内的专业(方向)选择不属于本次选专业(大类)的范畴。
4.理科试验班的专业分流工作已结束,不再参加本次选专业。
5.对于获准选专业的本科生,学院可根据转入学生已修课程情况,结合各专业培养方案,提出补修课程要求。
6.获准选专业的学生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专业所对应的院系注册,并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
7.获准选专业的学生奖学金评审在原学院进行,助学金由学生转入学院负责评审;选专业学生宿舍安排,按照《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修订)》由学校根据宿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
8.获准选专业的学生,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退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学生毕业时,根据其在校修读期间所修学分总数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分进行学费结算,补交超选学分学费。
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方式:67792065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下
信息来源:教务处主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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