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不合标!安庆一企业被罚

政务   2024-11-27 15:27   安徽  
11月26日
安庆市市场监管发布一起
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

👇

01
案件名称

安庆市宜秀区上好的食品饮料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02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安庆市宜秀区上好的食品饮料厂

03
法定代表人

张玉

04
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上好椰蜂蜜米露风味饮料,430mL/瓶,生产日期:2024-07-18,检验报告编号:ZS24022862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请该企业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往期回顾


| 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武晓慧  审核:盛媛  监制:蒋丽民
|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扫码进群聊安庆
扫码加【安庆之声】为好友
进入“安庆之声粉丝群”

安庆之声
“安庆之声”是安庆市委官方信息发布账号,是安庆重大新闻、突发事件和最新新闻资讯的权威发布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