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泸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民生   2024-11-15 17:29   四川  

11月15日,泸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维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补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做好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代表补选工作重要意义。乡镇要高度重视代表补选工作,确保代表补选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高政治站位,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补选各阶段各环节,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实现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要把握原则,确保扎实有序推进补选各项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补选工作的正确方向。把充分发扬民主,保证选民的民主权利贯穿于这次补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切实尊重和保障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严格依法办事,各选区要严格依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依法解决补选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

要强化保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和乡镇按照有关规定和决定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研究落实有关补选工作具体事项,密切关注重点、难点、区域和问题,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要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局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德彬、李平、徐敏,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治普,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研员、有关委室副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记者 | 王   宵
编辑 | 王   宵
责编 | 陈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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