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泸定县全面实行野外动火“双报制”啦

民生   2024-11-15 13:21   四川  


野外动火作业“双报制”指的是


“动火报备制”“动火举报制”


“动火报备制”

即野外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系统报备

系统按照前期录入信息

准确识别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殊作业证

无证人员自动触发预警信息

由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属地负责人员和林草分管负责同志

精准锁定

动火点位、动火人员、动火时间等重要要素

上门进行作业环境核查

从源头上对野外动火作业情况进行精准监管

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


“动火举报制”

即通过设立举报重奖机制

鼓励群众“无时无刻”

举报身边违规动火作业活动

让群防群控基础进一步筑牢


注意!注意!

动火报备不等同于动火审批

一定要坚持先审批后报备

↓↓↓动火报备及动火举报流程↓↓↓

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的

个人

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单位

10000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害的,依法赔偿损失

来源 | 泸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编辑 | 倪建花
责编 | 陈   龙
审核 | 尼胡克布  王志莉
新闻热线 | 0836-312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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