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政务   2024-12-03 17:14   河南  

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维修机构及重型柴油货车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洛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发布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18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执法人员对栾川县石庙镇道路运输的重型柴油载货车辆检查时发现,常某所有的冀B****3重型柴油货车位于排放口位置的污染控制装置(尿素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排气温度传感器线路断开。经询问常某,其为节省车用尿素用量,自行将温度传感器线路拔断。


查处情况

常某涉嫌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


案件启示

重型柴油货车为道路运输的中坚运输车辆,承担着长距离和大件货物运输,尾气排放量大,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因此配套的污染控制装置是减少尾气有害物质排放的关键装置设备。本案中的重型柴油货车为国五车辆,车辆配套污染控制装置类型为尿素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车主为减少车用尿素用量,自行断开排气温度传感器线路,使得污染控制装置不能正常使用,造成车辆尾气不能得到有效净化,属于典型的拔出温度传感器不正常使用尿素的弄虚作假行为。通过严厉打击此类案件,对相关从业人员形成警示效应,同时定期开展中重型柴油货车的专项检查,强化震慑效果,从而杜绝此类违法行为,营造中重型柴油货车依法依规运输行驶的良好社会秩序。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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