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惠民政策,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22〕91号)和酒泉市医疗保障局、酒泉市民政局、酒泉市乡村振兴局、酒泉市财政局《关于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酒医保发〔2022〕98号)、酒泉市医疗保障局、酒泉市民政局、酒泉市财政局、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酒泉市乡村振兴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酒医保发〔2023〕55号)、酒泉市民政局、酒泉市医疗保障局、酒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酒泉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酒民发[2022] 9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乡镇(社区)和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并经市医疗保障局复核,现将2024年符合医疗保障依申请救助条件的人员及金额(第12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或电话向敦煌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对核实情况进行及时回复。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联系电话:5955988、5958882
来源:敦煌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