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敦煌市第五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第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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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10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7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分别为肃北县、阿克塞县、敦煌市、玉门市、肃州区、金塔县、瓜州县。与上年同期相比,敦煌市、阿克塞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肃北县环境空气质量下滑。
10月,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阿克塞县下降8.9%、敦煌市下降2%,肃州区上升5.5%、金塔县上升8.2%、肃北县上升12.5%、瓜州县上升14.1%、玉门市上升18.3%;全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阿克塞县下降19%、敦煌市下降10%、玉门市下降3.6%,金塔县上升3.8%、肃州区上升4.8%、肃北县上升5.3%、瓜州县上升16.7%。
10月,全市气态因子月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SO2)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1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7毫克/立方米,臭氧(O3)108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10月,玉门市、肃北县、阿克塞县优良天数同比增加,肃州区、金塔县、瓜州县、敦煌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其中,玉门市、肃北县、阿克塞县各增加1天,敦煌市减少1天,肃州区减少3天,金塔县、瓜州县各减少4天。
来源:《酒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