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失驾”莫再驾,再驾必严惩!

政务   2024-12-18 22:17   云南  
“失驾”还上路?
有过驾驶证=有证?
答案是:不对、不可以!
由于侥幸心理作祟
部分“失驾”人员
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在无视法律的同时
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什么是“失驾”?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逾期未检验、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通俗来讲,就是失去有效驾驶资格期间仍旧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现对近期查获的部分“失驾”人员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警示案例


01

案例一:
当事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4日
违法地点:西澜线K2635+0M(云县警务站)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所驾驶车辆:云SWG***号小型轿车。
面临处罚:罚款400元。

02

案例二:
当事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2月8日
违法地点:西澜线K2635+0M(云县警务站)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所驾驶车辆:云LD67***号小型轿车。
面临处罚:罚款400元。

“失驾”行为的危害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虽然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

但现实生活中,“失驾”人员漠视法律,心存侥幸继续驾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无证驾驶拒绝理赔。因此,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事故时有可能会选择逃逸,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障,后续经济赔偿难度加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失驾人员不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他们已掌握驾驶技能,并且大多已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失驾人员的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不仅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更侵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及时关注自己的驾驶证状态

和车辆违法情况

如果您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

切勿心存侥幸

同时,如果身边有亲友“失驾”

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

珍爱驾照,远离“失驾”

若已“失驾”,远离方向盘

云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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