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云县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

政务   2024-09-29 11:36   云南  



为提醒警示交通参与者,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曝光。


本期将曝光

一批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


案例一

当事人:曾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西澜线K2609+450M
违法行为: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实施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所驾驶车辆:云S3L***号普通二轮摩托车
面临处罚: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案例二



当事人:祁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9月9日
违法地点:西澜线K2609+450M
违法行为: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所驾驶车辆:云SQD***号小型轿车
面临处罚: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

案例三

当事人:查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08日
违法地点:西澜线K2609+450M
违法行为:实施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
所驾驶车辆:云S29***号轻型仓栅式货车
面临处罚:罚款200元


案例四

当事人:董某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3日

违法地点:云县爱华镇迎新路老城红绿灯路段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所驾车辆:云S17***轻便二轮摩托车

面临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


案例五

当事人:张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3日

违法地点:云县爱华镇迎新路老城红绿灯路段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所驾车辆:云S7P***普通二轮摩托车

面临处罚: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


案例六

当事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云县爱华镇滨河东路
所驾车辆:云S05***轻便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违法行为
面临处罚:罚款50元




温馨提示 

  


曝光只是提醒警示

处罚也不是目的

云县交警希望广大居民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云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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