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日18时,定州启动重污染预警!

文摘   2024-11-07 09:05   河北  

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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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预  警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会商,预计11月7日开始,湿度升高,风力减弱,扩散条件转差,污染逐步累积,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2024年11月7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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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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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源豁免企业备案表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广大市民如发现
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稳定等违法行为
可拨打
12345
0312-2393369
监督举报




具体减排措施




 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机动车。

(二)倡导尽量减少对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异味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

(三)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依据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严格依法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见定州市2024年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10.21版))。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城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焦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中,日常进出超过10辆的用车单位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参与绩效评级的企业,按照绩效评级措施执行);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湿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相关企事业单位
积极安排起来吧





来源|定州生态环境发布

编辑|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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