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州 市 民 政 局
定 州 市 商 务 局
关于开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家电以旧换新”专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 号)、民政部等2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民发〔2024〕52号),有力支撑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更好满足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消费需求,努力让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市民政局联合市商务局拟指导66家家电以旧换新承办企业于11月25日-12月1日共同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专场促消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2月1日到店选购为准。
二、参加对象
持本人身份证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及1-2名家属。
三、承办企业及品牌
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名单(详情请咨询各乡镇街道)
四、补贴方式
活动期间,参与活动商品商家让利5%至30%不等。同时可叠加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冰箱(含冰柜、冷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烘干机)、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风管机、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电暖气、空气能热泵)、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电磁炉)、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以下简称“8类家电”),按照销售价格(产品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的20%予以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8类家电”的,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净水器、按摩椅(含按摩器)、电烤箱(含微波炉、空气炸锅)、料理机(含榨汁机、破壁机、豆浆机、绞肉机)、清洁器(含洗碗机、洗地机、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吹风、学习机(含游戏机)等8小类家电,按照销售价格(产品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的13%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五、参与流程
活动期间,凭60岁以上老年人本人身份证进店购物,每人可陪同不超过 2名家人进场。如60岁以上老年人本人不能到现场,可以委托家属携带其身份证进店购物享受补贴。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提升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生活质量的契机,在辖区内村、街(社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引导60岁以上老年人及家属按自愿原则参与活动。
(二)活动期间,60岁以上老年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参加活动的人员请按需购买,不囤货、不倒卖,自觉维护各单位和个人良好形象。如老年人本人不能到现场,可以委托家属持老年人身份证进店购物享受补贴。
(三)开展本次内购的商家承担本次普惠商品质量、配送、售后服务等商家义务,承诺上述专项补贴权益真实有效。如遇质量、售后等相关问题,请与各商家售后服务联系。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定州民政
编辑|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