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黑龙江省旅发大会主题口号、Logo、吉祥物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民生   2024-11-07 11:33   黑龙江  


七届黑龙江省旅发大会

Logo、吉祥物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经省委、省政府决定,第七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拟于2025年在佳木斯市举办,初步确定抚远市作为主场地。为进一步营造大会浓厚宣传氛围,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大会主题口号、Logo及吉祥物。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8日—12月8日。

投稿方式:投稿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参与征集活动,投稿时请注明“第七届黑龙江省旅发大会主题口号”“第七届黑龙江省旅发大会Logo”或“第七届黑龙江省旅发大会吉祥物”字样,填写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

投稿邮箱:jms2025lfbgs@163.com(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




大会主题口号要求


一、大会主题口号要求

  1.内容要结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文旅产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具有较强的国际化视野、时代特征与传播力。
  2.要具有创新性,充分展示主办城市文化旅游特点,准确反映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特性与发展方向。
  3.要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字数不限,并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4.主题口号征集内容需要提交Word文档,必须提供完整的创意说明,说明文字不超过300字。所有作品须提供应征人完整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或团体投稿总数不得超过5条。(注:未提供文字说明视为无效)

二、大会形象标识(Logo)要求

  1.充分反映黑龙江省文化旅游特色,体现黑龙江省文化旅游核心内涵。
  2.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远;易识、易用、易推广,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
  3.形象标识(Logo)作品要从文化背景、设计元素、色彩运用、Logo释义等方面入手,寻找新颖的创意、前瞻的新思想、独特的设计。
  4.形象标识(Logo)构图和色彩要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图案结构要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和艺术表现力。
  5.形象标识(Logo)应有利于大会品牌文化衍生品的开发;易于在平面、立体和电子等其他媒介中的印刷、传播与制作;可不同比例、尺寸显示,可适用于表情包、漫画、视频、纪念品制作等领域。
  6.形象标识应征作品提交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的JPG格式电子文件,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应征稿件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中选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等格式文件)
  7.投稿人应简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形象标识含义,文字精练、表述完整,字数不超过300字。所有作品须提供投稿人完整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注:未提供文字说明视为无效)

三、大会吉祥物要求

  1.要体现华夏东极、赫哲民俗、对俄国际化以及大农业的元素和旅游特色。
  2.要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色彩鲜明、形象可爱,既有鲜明象征性和广泛认同感,又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3.要具有市场亲和力,利于后期市场开发。
  4.设计方案需设计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的名称,并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称。
  5.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提供三视图(包含:正面、正侧、背面)、3D效果图,设计尺寸:150mm×15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标准色。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3DMAX),以便获奖后提供给主办方。
  6.每个设计方案必须提供有关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设计说明(300-500字以内),说明文字应当表述完整。

四、活动阶段

  本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专业评审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比,每项评出入围作品3个,再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确定作品1个;入围作品将获得佳木斯市文创大礼包一份(佳木斯市景区门票和文创产品各一套),入选确定作品将获得资金奖励。

五、结果公示

  预计12月,在“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平台对最终录用及获奖作品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要求

  1.原创性声明:参与征集者应拥有作品合法、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及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或因此引起的主办方法律纠纷,由参与征集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征集作品在参加本次活动之前参与过其他此类活动的,不允许参与本次活动。
  2.征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活动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投稿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予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3.投稿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5.投稿即表明认同本公告内容。



来源: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审:赵纳 赵倩

二审:董向婷

三审:宫相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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