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证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公证事业的发展需要,富锦市公证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证员岗位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尚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原单位开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性别:不限;
5、基本素质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直诚实;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将富锦市公证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近期1寸证件照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发送至富锦市公证处指定电子邮箱fgz0454@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富锦市公证处+岗位”命名)。
(二)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对于人数较多,原则上拟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3倍的,原则上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未通过初审的应聘材料进入候选名单,预留至招聘工作结束为止。
初审结果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初审合格者将参加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
(三)考核及拟聘名单确定
考核形式为面试。如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应聘,则视情况按照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四)体检
经考核合格被录用的人员,需提前做好入职体检,并携带体检报告到公证处。
五、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0454—2324241;详细位置: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司法局一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富锦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富锦市公证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扫码下载报名表)
一审:赵纳 赵倩
二审:董向婷
三审:宫相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