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教育   2024-10-07 23:48   湖南  

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所有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5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6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学、网络空间安全。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国际商务、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地理)、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光电信息工程、计算机技术)、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旅游管理、音乐、美术与书法。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四、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我校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特别提示:

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学历、学位以及学术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详见我校官网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招生单位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进行的复查导致取消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 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24年11月1日前将个人的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xkjsb@hynu.edu.cn,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7.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考生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打印准考证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25年9月。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3日。考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我校所有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范围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个小时。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4.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报考美术与书法专业的考生,参加910造型基础科目考试时,需携带画板、8开素描纸及相关素描工具或毛笔、墨汁、画毡、四尺竖对开生宣纸(69*138cm)两张及相关书法工具。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



八、体格检查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九、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十、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1.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学制设置以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2.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3.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学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并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研招网通知。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按公布的考试大纲执行。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5.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6.衡阳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衡阳师范学院XX学院”,通讯地址为“衡阳师范学院XX学院XX专业”。

7.实际工作中遇到招生简章未提及的问题,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为准。

8.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监督及联系方式



(一)各学院联系方式



(二)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4-3456100   传真:0734-3456789

电子邮箱:xkjsb@hynu.edu.cn

(三)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46          

纪委监督电话:0734-8484907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东校区)

邮        编:421002

网        址:http://xkjsb.hynu.cn


热忱欢迎大家报考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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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梅闽

编辑|胡佳音 谢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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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曾朝阳

审核|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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