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丨行人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政务   2024-11-18 17:45   重庆  

行人过马路要走
斑马线或者过街天桥
但在日常生活中
有些行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

选择“抄近道”肆意横穿

甚至跑步加速通过

殊不知
人在路中穿 危险随时来

事故警示
事故警示

近日,王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经东林大道往新生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东林大道文星路口时,与车行方向从左往右未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熊某相撞,造成熊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视频

事故责任划分

当事人王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

当事人熊某未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

作为驾驶员而言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

也是驾驶人的安全“警戒线”

我们在提醒行人过街要走斑马线的同时

驾驶人在行经斑马线时

也请牢记

“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



案例一


近日,璧山双星大道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交巡警调查发现,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行经斑马线时遇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继续通行,并未停车礼让行人,最终与行人江某相撞。张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近日,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向阳街与解放路路段时,与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杨某相撞,造成杨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避让行人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过马路,守法规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通行。遇有机动车停车礼让时,行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保安全,守信号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小细节,别忽视

行人在横过道路时不要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不要做低头族、戴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夜间出行要记得穿亮色系的衣物。 

0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02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3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4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5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编辑:刘丹丹
校稿:卢思豫
审核:罗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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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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