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时发现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做法、宝贵经验,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教育局于今年1月份启动2024年泉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此次活动经组织专家初审、复审、网络公示,评选出一等奖11个、二等奖17个、三等奖28个。近日,泉州文明网微信公众号精选创新案例进行展播。今天播出由安溪人民法院报送的案例《“三叶芽”少年审判 护航茶乡少年茁壮成长》。
“三叶芽”少年审判 护航茶乡少年茁壮成长
——安溪法院制度建设工作创新案例
安溪县人民法院
一
近年来,安溪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创新开展对未成年人渗透性法治教育与救助工作,依托“三叶芽”少年审判法官工作室,全方位、全链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被“学习强国平台”、《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联合县教育局拍摄防范校园欺凌微电影《发声》获评全国法院第九届“金法槌”微电影评选三等奖;拍摄的反诈微短剧《代价》获评全国法院第十届“金法槌”微电影评选三等奖,被《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同步发布,联合安溪县教育局组织全县23万余名中小学生集中观看。
1.坚持渗透式司法,组建专业化审判队伍。设立“三叶芽”少年审判工作室,选派审判经验丰富、耐心细腻的女法官,集中审理和执行涉少刑事、民事、执行案件,把安溪铁观音采摘“三叶一芽”的传统技艺精髓植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设立“三叶芽”少年审判工作室,通过构建“院家校”三位一体协同保护模式,共同呵护茶乡未成年人向上向美、向阳向善。
2.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拐卖、伤害、虐待等各类犯罪,对严重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犯罪行为,坚决判处重刑。比如2023年4月份审结被告人黄世忠犯强奸罪、抢劫罪案,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彰显了我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此外,我院还依法严惩侵害未成人的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等案件,筑牢保护防线,对引诱、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行为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坚决斩断黑恶势力向未成年人伸出的“黑手”。
3.坚持惩治教育相结合,做好未成年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一是深化“院家校协作+干预疏导”。对涉案未成年人在诉前及诉中加强心理疏导与干预,联合辖区学校、民政等社会力量,选派部分具有教育、心理学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临时家长”,从立案、开庭审理、判后跟踪等全程参与临时监护、心理辅导和干预服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关怀。二是坚持以案救助。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依法审判,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比如2023年,共对20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三是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对被告人、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妥善把握入罪条件和从宽幅度,协调联动做好被害人救助,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
安溪法院坚持“当下立”与“长久治”相结合,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犯罪预防,推动全方位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1.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品牌建设。安溪法院加强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渗透性法治教育与救助的工作方案》,创新开展“学生欺凌防范”“渗透性教学探究”“家事家训教育”等创新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落实落细。一是联动保障精准救助。针对审理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被害人及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上级法院、县委政法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重点帮扶。二是家训教育温情引导。注重从传统文化汲取养分,将李光地家训族规运用到家事纠纷的调解、审理、执行全过程,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谐,助力营造温馨家庭环境。强化判后关怀教育,发出“法官寄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临罪提醒防范未然。依托教育系统分类学情档案,联合安溪县教育局、公安局梳理出涉事学生的错误行为,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出《预防违法犯罪告知书》,明确其行为将会触犯的法律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分析罪错行为根源,帮助认识误区,并精选典型案例附在告知书上予以警示,联合学校动态跟踪管理。
2.扎实做好帮扶帮教工作。安溪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各方衔接,深入开展跟踪帮教、回访指导、志愿帮扶,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配合衔接。一是联合帮教,“未”爱发令。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元共治,联合检察、民政、团委等七部门在法院机关和6个基层法庭分别成立集“家庭教育指导、纠纷化解、心理修复”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服务中心、工作站,共同开展联合救助、心理辅导、学业帮扶等帮教活动,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二是定期回访,“未”爱同行。注重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和被害人“双向保护”,给予双方同等对待,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定人定期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帮助指导,对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罪犯回访率达100%。三是志愿服务,“未”爱纾困。成立“三叶芽助老扶幼志愿服务队”,联合学校和基层村居,定向帮扶偏远山区贫困、留守儿童,根据不同对象心理特点、年龄层次、家庭状况等,有针对性提供亲情关爱、个案帮扶、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为贫困涉案未成年人捐款、捐物。
3.精准发送司法建议。安溪法院治罪与治理并重,在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同时,针对案件审理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堵漏建制、完善管理。如2023年9月份,安溪法院在调研中发现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被告人呈现低龄化趋势,且乡镇中小学法治教育相对薄弱,安溪法院于9月18日向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就创新共建法治教育载体、加强院校沟通衔接、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渗透性法治教育等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安溪法院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线上与线下相融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综合运用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巡回审判等形式,加强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1.“订单式”普法开展校园法治宣传。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组织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选取防范校园霸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性侵害等主题,结合审判实践具体案例,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做好新时代好少年。此外,安溪法院还在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开展视频普法栏目,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教育,全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2.“创新式”宣教引领普法风尚。结合辖区校园欺凌典型犯罪案件撰写剧本,组织拍摄防治校园欺凌微电影《发声》获国家金法槌优秀奖,编写防范校园欺凌教育课件,协调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全覆盖播放教学。拍摄的反诈微短剧《代价》被《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同步发布,联合安溪县教育局组织全县23万余名中小学生集中观看,全县中小学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征文等形式交流探讨,征集主题征文共280篇。
3.“沉浸式”体验提升普法效果。安溪法院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辖区中小区设立普法教育实践基地,联合辖区中学试点“渗透性法治教学”。比如2023年“六一”儿童节,组织到辖区小学开展“发护嫩芽 守护花开”主题普法活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辖区200余名小学生“零距离”参观法院,“沉浸式”体验“法官”、体验“法警”。又如2023年“12·4”宪法宣传日,邀请部分县直小学百余名学生代表及家长走进法院,通过“沉浸式”观摩庭审,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反诈的相关法律知识,将法治的种子深植于青少年心中。
安溪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聚焦审判职能,以强化少年审判队伍建设为支撑,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家事、侵权等各类民事案件;通过聚焦机制创新,加强少年法庭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少年审判实质化高效运作,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路径,推动未成年人民事、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融合发展。推进未成年人渗透性法治教育与救助工作专业化发展;通过聚焦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思维,积极参与“县未保联盟”各项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推进“院家校”协作联动保护,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力打造“三叶芽”少年审判司法品牌。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跟踪帮教、回访指导、志愿帮扶;通过聚焦普法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讲好少年司法感人故事,挖掘推送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典型案例,打造保护未成年人“精品案例”,开展“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等系列活动,通过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等渗透性教育形式,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参与性、互动性,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安溪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打造“全方位”、“全链条”“未成年人渗透性法治教育与救助工作”机制,深度挖掘“三叶芽”少年审判司法品牌成效,全力推动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茶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泉州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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