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其中一个着力点,就是要完善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包括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等。这表明,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如何做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将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
图为黎倩(左一)到脱贫户中宣传产业奖补政策。
首先,要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特别是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内在联系和重要性,从而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图为黎倩(右二)带工作小组到供月村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工作。
图为黎倩(右一)到脱贫户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
第四,要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作为乡镇人大代表以及基层一线工作者,我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了解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加强政策衔接、产业衔接和组织保障,努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编校:梁曦元
审核:梁新荣 姜新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