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名泰州拍客大赛,我们一起拍罡杨!

文摘   2024-10-22 20:16   江苏  

发现海陵之美

泰州拍客大赛

欢迎参加



由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台)出品的“泰州拍客”项目自上线两个月以来,不断深化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发布了一批“正能量、高质量、大流量”的短视频作品,已成为具有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的主流舆论阵地。为了让更多百姓用手机镜头记录海陵大地“美”的瞬间,凝聚起“一起拍海陵,一起爱泰州”的磅礴力量,特别策划“发现海陵之美·泰州拍客大赛”。


组织机构

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台)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

活动主题

发现海陵之美

投稿时间

截止2024年10月31日24时

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一律上传
微信小程序“祥云拍拍”

每位作者所拍摄短视频
数量、时长、方式
均不限
如线上提交附件上传不成功
可在文章末尾注明:
“发现海陵之美·泰州拍客大赛”+真实姓名
+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发送至邮箱
3671219233@qq.com


征集细则

1.参赛作品须为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正能量要求的原创短视频素材,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海陵大地上的精神气象。可涵盖城建、民生、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生活等多个领域,也可以是从普通百姓视角捕捉的美食美景、善行善举等,题材多样,不拘一格。建议手机抓拍,推荐竖屏呈现。

2.参赛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上传者需填写文字说明,注明作品信息、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备注“发现海陵之美·泰州拍客大赛”字样。

4.大赛组织机构拥有入选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媒体网络宣传等),一经“泰州拍客”官方账号发布,即按照“泰州拍客”奖励办法支付相应稿酬。除稿酬外,获奖者还将获得相应奖金和证书。

5.凡参赛者将视同承认本次大赛征稿启事中的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奖项设置

1.大赛奖项分为“最具传播力奖”“最佳创作奖”“优秀团体奖”三个类别。“最具传播力奖”“最佳创作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同一位参赛作者不重复入选。

2.所有参赛评比作品以“泰州拍客”视频号发布为准。“最具传播力奖”以作品阅读量、评论量、获省级或以上媒体转载报道等要素为评奖参数(数据截止时间为11月7日24时);“最佳创作奖”由“泰州拍客”专家团队加权打分最终评出;“优秀团体奖”以海陵区各镇(街道、园区)为评比对象,根据投稿质量和组织情况综合评选并颁发证书。
3.所有获奖短视频作品将在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台)其他官方账号以及“我的泰州”手机客户端进行展播。


来源:泰州影视

编辑、审核:党建工作办公室

发布:党建工作办公室

投稿邮箱:bgs89661005@126.com

韵动罡杨
阳光政务,发布政府信息、政府工作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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