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2024年,昌宁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到市外务工并在务工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二、补助标准:
省外每人补助1000元,市外省内每人补助500元。
三、补助申请所需材料
1.《保山市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一式1份
2.务工证明材料五选一提供:①《保山市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收入证明》一式1份;②目前有效的劳动合同(协议);③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⑤《昌宁县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注意:自2024年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申请人必须持有社会保障卡且开通激活!
四、申请流程
1.电脑网页端。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2.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3.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向村委会或湾甸乡党群服务中心递交材料,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请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尽快提交申请,以便及时享受相关福利!
傣乡
湾甸
来源:党群服务中心
编辑:饶万玲
审核:徐文凯、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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