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 | 系与不系,差别太大!

政务   2024-11-07 17:48   河南  

安全带 名副其实的“生命带”
是驾乘车辆的“标配”
而非“选配”
系安全带 只是随手动作
在关键时刻能救人一命
但有人贪图一时方便 “懒得系”
结果酿成大错
小小安全带
系与不系 区别很大

  

正面案例=“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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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9月2日凌晨1点30分,周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安阳市平原路与邺城大道交叉口由南向北行驶发生单方事故。
此事故由于驾驶人与乘坐人都正确使用安全带,有效地保障了车上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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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10月22日07时30分许,王某某驾驶豫EZ***9号小型轿车在安阳汤阴县岗香线马屯村路段进入道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王某驾驶豫V9***Y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由于双方驾乘人员均正确使用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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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4年9月11日19时30分许,李某涛驾驶豫E****7小型轿车沿安阳永龙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安水路交叉口南侧时与由北向南户某舟驾驶的豫E****8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此事故中双方驾乘人员均正确系好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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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4年10月20日12时07分许,李某驾驶车牌号为豫E****8的小型轿车沿安阳铁西路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上道行驶时,与武某驾驶车牌号为豫ED****8的小型轿车沿铁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西路与文源街交叉口向北约100米处时发生相撞,造成车损二辆的交通事故。

因双方都正确系好安全带,驾驶人与乘坐人均未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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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2024年10月22日19时40分许,在安阳南王庙村内道路石某某驾驶豫E*****牌小型轿车,乘车人李某某沿村内道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沿村内道路由北向南左转弯的郭某某驾驶的豫E*****牌小型轿车相撞发生事故。

由于驾驶员和乘车人都系了安全带,所以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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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2024年10月4日,王某驾驶小型汽车沿G341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张家岗路段时与对方发生碰撞,车辆受损严重的交通事故。

此事故中因当事人王某正确佩戴安全带未受伤。


  

反面案例=“不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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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3月27日15时31分许,马某杰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安阳内黄县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振兴路交叉口南侧时,与前方同车道行驶贾某和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马某杰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侧翻,造成马某杰受伤和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在此次事故中,驾驶员马某杰乘车中没有系好安全带造成身体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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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10月8日10时许,李某波驾驶豫E*****D重型自卸货车,沿301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安阳县301省道东见山村村口时,与邱某富驾驶豫E****0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此事故中豫E****0小型轿车车上乘车人阎某兰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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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4年10月2日13时30分许,张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安阳长江路梦想城商业街自东向西行驶,遇前方右转弯起步的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轻型箱式货车紧急制动过程中,由于乘车人张某景未系安全带,导致其头部撞到前挡风玻璃受伤。
交警提醒:上车就系安全带
全员全程规范带!
安全带=“生命带”
它的作用就是
在汽车发生碰撞
或者紧急制动的情况下
能够避免司机和乘客被甩离座位
蜀黍再次提醒
上车第一件事
系好安全带


来源:河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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